无声的夜,遮挡了这座城市一切的欲望和污秽。
“我呸,有人生没人要的杂种!谁教你的年纪出来偷东西,居然给偷到我这儿来了!我平时让你这么偷,这么偷了吗?!”这样黑暗幽寂的雨夜,女人的声音似乎显得更为尖锐。
“我没偷!这是我的东西,这个玉镯是我的,凭什么说我偷你的东西!”简欢稚嫩但又执拗的声音传来,那双倔强有神的桃花瞳在这暗夜中仿佛更为坚定动人。
李莉华一向不待见自己,平常也经常变着法子给她使难。
“哼。”被简欢的话反驳,李莉华显然是没有想到的。这个臭丫头也不知道是从哪被她家那个该死的捡回来的,还一养就是十年。想起刘大壮这样吃里扒外的行为她就恼火,自己亲生的都没见他那么好过,对这个孽种倒是上心。白吃白喝了她家那么久,今天好不容易趁着刘大壮不在家,她得想办法将她赶出去才好。
果然老天都遂了她的愿,还在想着用什么法子赶她出去,中午就瞧见她回房间拿什么东西。她也一路紧跟,果不其然发现了这个臭丫头居然藏了个玉镯。
“你还敢顶嘴了,看我不打死你个臭丫头,贱人!”说完就拿起凳子上的鸡毛掸子,冲着简欢而去。
“我没有偷东西,这个镯子是我的!”在李梨华的毒打下,简欢还是坚持自己的清白,没有做过的事情,她不会承认。
这个镯子从她一出生就带着在身上,她想这一定是爸爸妈妈给她的信物。更何况刘叔叔也说,这个镯子对她来说很重要,一定要好好保管。
“呦,还不承认啊。大伙都过来看看啊,真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家大壮将她领养回家,她不但不知恩,还偷东西。现在还不肯承认,反倒跟我顶起嘴来了!”李梨华的声音大的引来了整个巷子里的邻居观望。这里的人就是这样,凡是哪家有那么点热闹,非得凑着看。
“我没有偷东西,这是我的镯子!”
简欢被罚跪在地上,双膝已经磨破了皮正出着血,但她一点也不觉得痛。此刻这种被人冤枉却又无人相信自己的感觉比起身体上的痛,来的更为强烈。
邻居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听在简欢的耳朵里十分刺耳。而一旁的李梨华则是扬起嘴角,得意的笑了。哼,臭丫头跟我斗,我让你好看!
雨越下越大,雷电轰隆隆的响起,肆虐的风在屋檐外刮得人瑟瑟发抖。不一会儿,看热闹的邻居就都散了。
简欢还是跪在屋檐外,不肯承认自己偷了镯子,一双清丽倔强饱含怒意的眸子望向李梨华。现在刘叔叔也不在家,没有人会帮她说话。
“看什么看啊,偷了就是偷了,既然你做出了这种事我也留不得你了。”然后转身进屋,关上门时还对着简欢说了一句:“哼,别妄想刘大壮会再信你,这事他要是不听我的我就跟他离婚!这个家也没法过了!”
简欢什么也没说,她知道自己还是被赶出来了,她不想破坏刘叔叔的家庭,也知道李梨华不待见自己,能养她这十年,她已经对刘大壮很感激了。
苍白的脸蛋上露出了一种类似哀戚的神情,一抹与年龄不符的忧郁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简欢握紧了手中的镯子,起身,发现膝盖已经麻痹了,就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巷子。
一边走着简欢一边在想,自己大概永远也不会回去了。她可以忍受李梨华对她的刻意针对,但却不能忍受对她的侮辱和人格的践踏。而且,她希望刘叔叔的家庭能够美满,没有了她,他们应该会过得很好。
大雨中,十岁的女孩脸色苍白,身上的布艺白裙已经被雨淋湿浸透,刺骨的寒风刮来,刮得简欢一阵阵的生疼。可她那双明亮澄澈的桃花眼却始终透露出一种不甘与倔强。
经过雨中行走的女孩旁时,一辆劳斯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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