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尽可能多唱几首。
这种音乐节上的演出,到场的并非全部都是某一支乐队的歌迷。
如果他们对乐队唱的某一首歌感兴趣,就可能会去购买相应的专辑。
再加上口口相传的推荐,一场五六万人级别的演出,起码能带来数万张的专辑销量。
这意味着几十万美元的营收,这个数字虽然不高,但却几乎和白捡的没什么区别,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却无论如何都不能算少了。
多唱几首歌,吸引歌迷去购买唱片的可能性自然也会有小幅度的增加。
有些歌迷对这首歌不感兴趣,但却会喜欢另一首歌,谁也无法准确地把握每一个歌迷的口味。
“七首歌不算少了,都是时长比较长的歌,加起来有接近三十分钟。”
罗杰开口道:“留出三分之一的时间和歌迷互动,更能加深歌迷对乐队的印象。”
和多出那点聊胜于无的专辑销量比起来,乐队更在意的是粉丝粘性。
一个狂热的核心粉丝,起码道:“格莱美的事我听说了,谢谢你。”
吉姆拜托自己的朋友帮忙投票的事并没有告诉罗杰。
不过这个圈子本身就不大,罗杰无意间知道了这件事,然后略微一打听,就知道吉姆在背后做了许多努力。
虽然没起到什么大的作用,但这份人情却值得罗杰记住。
在所有的友情关系中,同学,几乎可以说是最纯粹的一种。
“也没做到什么事情,你们还是没拿到最佳专辑。”
吉姆喝了口咖啡,说道:“你也帮了我们不少忙,要不是你拿出来的歌,我们也得不到这次音乐节的机会。”
——这次的佩内洛普摇滚音乐节,吉姆的【闪现】乐队也有登台演出的机会。
不过却只是相对来说的“垃圾时段”,时间也只有二十分钟,待遇和罗杰三人完全没得比。
但是对于一支三线乐队而言,这样的机会,已经是非常难能可贵了。
“你们几张专辑的销量都不错,再积累一段时间的人气,就可以自己做巡演了。”
能够独立撑起一系列的巡回演出,也是踏足二线乐队的标志。
罗杰啃着烤肉,继续说道:“我觉得你们不应该太过于追求专辑的数量,最好多注重一下质量方面。”
在过去的两年里,【闪现】乐队一共发了足足七张专辑和四张ep,歌曲数量超过了一百首。
其中有一半没有进入正式发行环节,不过罗杰却收到了吉姆发来的样品cd,全部都听过。
考虑到【闪现】乐队真正出道的时间,虽然时间过去了两年多,实际上乐队真正成立,只能算是一年半多一点。
不到两年,一百首歌,这个数量确实惊人。
不过歌曲的质量就不怎么样了,在罗杰看来,能算得上“还不错”的,也就不到二十首。
这还是将罗杰给出的三首歌也算进去了。
盲目追求数量,也是许多新人的通病。
拼命地发专辑,期望有一张专辑可以“中大奖”,成功爆发,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成为超级巨星,迎娶乐坛小天后。
不过很多时候,做出这个决定的并不是歌手或者乐队本身,而是唱片公司。
按照现下的主流模式,唱片公司会签下大量的新人,推出作品。
但是这些作品能够进入正式发行阶段的,却寥寥无几,真正大火的更是百里无一。
一百个新人里,只要有一个能推起来,就不算亏本。
起来两个,就是至少一倍的盈利。
这种情况下,指望唱片公司给这些没什么地位的新人多少耐心,是不太可能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