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阿春道:“人家可是大家闺秀,哪是我们比得了的?你呀,就不要瞎苦恼了。”
阿桃点头,“说的也是。”
她们两个,倒是喜欢来找任舒晴玩,没事就掰着手指教她算数啊、拿着树枝在地上涂鸦呀之类的。
不过,没阿金的允许,她们不能带她离开院子。
“就快要到新年了,你却没法回家,连名字都记不得了,实在太可怜了。要不,我们给你取个名字吧,怎样?”阿桃眨着眼睛,在征求她的意见。
任舒晴很少说话,就偶尔说那么几个字,然后就安安静静的。
要不是听到她说过几个字,大家都会以为她是个哑巴。
见她没有反对,阿桃便道:“她叫阿春,我叫阿桃,要不,你就叫阿花吧!这样,我们的名字连起来,就是春天的桃花啦!”
一旁的阿春听了,也十分同意。
“这个名字好!”她赞同地道。
村上叫阿红、阿芳的都有,唯独还没有叫阿花的。
然后,她们就叫她“阿花”了。
她似乎也没有反对。
之后,人们一叫“阿花”,她就有反应了,说明她认可了这个名字。
转眼,就到十二月二十七了。
任舒晴在这个村子已经待了十四天,在这期间,既没人来找她,也没发生什么意外,见得如此,村民对她也就渐渐放心了。
她除了失忆和很少说话,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趋向于正常,看起来就是一个沉默的小姑娘,没有啥不正常的。
在家里,她已经知道帮忙干活了,尽管阿金不让她做,她却还是会找些可以做的事情来做。
“金婆婆,我们也想跟你们一起上街。”听说阿金要带任舒晴去街上走走,阿春阿桃也想跟着去。
阿金看到她们眼里满是期盼,便答应了。
这是阿金第一次带任舒晴上街,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阿金打算带她去买套新的衣服,不能新年了还穿着阿桃的那套旧衣服。
麻雀村向北的地方,有个镇,叫乌垂镇。
这个镇,与麻雀村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相较清湾村到开木镇要近很多,而且不用走那种弯弯曲曲的山路。
年前的小镇,很是热闹,人来人往,到处有卖春联、倒福、灯笼之类的。
乌垂镇要比开木镇大很多,大概有两个开木镇这么大,看上去也很繁华。
到了镇上,阿春阿桃都十分高兴,蹦蹦跳跳地像只小兔子。
“阿花,你喜欢哪样,我们送你!”她们两将任舒晴拉到一个小摊子前,摊子上卖的都是一些小物件。
任舒晴神色茫然地望着摊子上的东西,摇了摇头。
但是,她们最后还是挑了一串由十二颗小珠子串在一起的手链,给她戴上,然后发现她手上居然戴着一个紫色的镯子,晶莹剔透,看上去很是漂亮。
这个镯子,她们还是第一次注意到。
刹那之间,她们两个都显得十分惊讶,眼神里还有着一丝掩藏不住的羡慕。
不过,想起她大家闺秀的身份,戴这么贵重的东西,也是情理之中。
“那么,链子戴你右手吧!”阿桃笑着道。
她与阿春,也各自买了一个,都戴在了手腕上。
当然,这手链并不值钱,也就十文一串,但对于家庭贫寒的阿春阿桃来说,却是不便宜了。
她们各买一个,然后再各出五文钱,合伙给阿花买了一个。
这样,她们三人手上都戴了同样的手链。
阿金在一旁买别的东西,等买好了之后,就过来准备带任舒晴去衣铺挑布料,然后就看到阿春阿桃给任舒晴买了个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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