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六。
任舒晴在一行八人的护送下,从杨府出发,离开浩然城,在晚上的时候抵达了乌垂镇。
乌垂镇,这个离别了快一年的地方…
他们晚上先在镇上的旅馆住下,打算第二天再去麻雀村。
房间定好之后,他们出来到附近的一家酒楼吃饭。
熟料,在酒楼里,遇到了当年的一个老熟人——沈祝!
这家伙,和几个狐朋狗友在喝酒,喝得昏天地暗。
此刻,酒楼里比较清冷。
任舒晴一行人一上来,就被沈祝几个人注意到了。
沈祝一眼认出了她:“阿花?”
他此刻酒意正浓,哪怕见她身旁跟着八名壮汉,却也不惧,而是拿着一个酒壶,醉醺醺地朝她走来,“阿花,你,居然还敢回来!知不知道,这是蔡家的地盘?”
他的那些狐朋狗友,自然不知这“阿花”是谁,也一个个勾肩搭背地围将过来,脸上皆是一种不怀好意的笑。
“哎哟,不错的小妞哦!”
“这么晚了,是来陪我们喝酒的么?”
“来来来,喝酒,一起喝酒!”
这些人嘻嘻哈哈地笑着,眼里像是只有任舒晴一样。
至于她身边的那几个人,都被他们忽略了。
其中一人想要动手,被任舒晴止住了。
她向前一步,冰冷的目光如刺一般刺在那些人身上,跟着刺在沈祝身上,道:“这么快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了么?”
说实话,当初她还没有收拾过这个家伙,此刻看到他,就令她想起他曾经对金婆婆、农爷爷以及整个麻雀村人所做的那些事情,心中不禁涌出了一股想要发泄怒火的欲望。
虽说她平日里安安静静,但,骨子里就是有着一种“有仇必报”的执念。
沈祝被酒精麻醉,并不知她在说什么,只笑呵呵道:“阿花,既然你回来,那就陪我们一起喝酒吧,来!”
说着,便要伸手去抓任舒晴。
然而,他的手没抓到任舒晴,反是被任舒晴抓住了,还狠狠地捏了一下,疼得他“啊啊啊”地叫。
那些狐朋狗友见了,先是一愣,随即朝她喝道:“臭丫头,想干什么?还不快住手!”
任舒晴猛地一脚踹出,踹在沈祝的肚子上,同时手上一松,沈祝就“噔噔噔”地向后剧烈地向后退去,与那几名狐朋狗友撞在了一块。
那几名狐朋狗友一把将沈祝扶住,有人抬头瞪向任舒晴,怒道:“好啊,臭丫头,居然敢动手,看老子不好好教训一下你!”
言毕,即刻朝她扑了过来。
任舒晴身旁的那几名壮汉又有想要动手的,结果又被任舒晴制止。
“对付这些恶徒,我自己就够了!”
自上次被陈姐姐带回去之后,她都好久没有活络筋骨了,此刻有这样的机会,正好可以找一下感觉。
她一个身形跳跃过去,对着冲来的那人一脚踩下,直接狠狠地踩在了对方的脚面上,疼得对方眼珠子都快有暴突出来了,眼泪情不自禁地飙出,看得看到的人都觉得发疼。
任舒晴跟着一脚踢出,将那人踢飞。
剩下的那几人愣了一下,纷纷朝她扑来,然后就被她一个接着一个放倒,躺了个遍地都是。
见此情形,沈祝想要从其他地方开溜,任舒晴眼疾手快,抓了一把椅子砸了过去,当即将他一把砸翻。
轻轻松松,就解决了所有人!
那八个跟来的壮汉:“…”
怎么觉得我们有些多余呢?任姑娘似乎并不需要我们呀!
他们只是临时派来保护她的,并不知道她竟有这样的身手,此刻见她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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