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6.欺侮(第2/5页)  我的郎君是狼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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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了吗?”

    “咳,我又不是气血方刚的小孩子,我哪还会中你的激将法。倒是你,怕不是为了让这副皮囊长存,不惜牺牲美色和感情吧?”

    “假如最后能相爱的话,管当初是什么动机呢?”司相又把帽子戴上。

    蒋蓦然也不傻,她说:“最后相爱的,到底是你和这副躯体,还是你和我?”

    “你不试就算。”司相转身欲走。

    “我试!”蒋蓦然喊住了他。倒不是这个人吸引她,只是,试,她还有机会和平地从这皮囊中抽离出来。

    这副皮囊给过她想要的东西,她理应善待它,而不是过桥抽板。

    司相笑了笑,小胡子随着他的嘴角上扬,他说:“好,今天是你最后一年单身,新年第一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明早醒来,你就会见到我。”

    等他走远了,蒋蓦然唏嘘。

    爱?她没爱过吗?

    爱过了。

    但相爱,却没试过。

    她上一次爱人,已经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他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多才多艺,许多世俗的美好的词,全都能扣在他头上,他只需嘴角一上扬,就可以牵动无数女子的心。

    他的风流,是全刻在眼角眉梢的,他身边从来就是桃色不断,她一直在他身边,但她从来不是他的桃色。

    她?她也是出身名门望族,只是,长得真的十分不如意。

    在她眼中,他是天上的星星,可抬头远观,却不要幻想能摘下来放在口袋里。

    他们两家是世交,她唤他四哥,他唤她小苏。

    如果有哪天她能看到他笑,她的心情,便可灿烂好多天。

    她是近十年,才用了蒋蓦然的名字,是的,最久不过二十年,她又要改个名字,换个地方重新生活。

    像她那样不老不死却没有什么异能的人,最应该低调地生活,但携着这副皮囊,实在太难低调。

    哎,往事,好重。

    蒋蓦然上楼,回到家,斟酒小呷一口,伏在沙发上惆怅。

    半睡半醒间,她听到隔壁有人开门了。

    是程千帆回来了吧。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隔壁有哭声传来。

    大年三十的深夜痛哭,除了为情,实在也想不出来是为了什么了。

    瞧,爱情也不是总能叫人觉得幸福的,有时候足以摧毁一个人。

    司相还天真地想用爱情拴住她的灵魂来支撑他的作品。

    她本想过去安慰的,但算了,她自己也是伤患。

    隔壁的程千帆,也真的是窝在沙发中。

    一开始,她只是气闷,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心已经空了,为何心窝还是那么沉重?

    她夹着拖鞋,迈着沉重的步法去倒酒喝,两口下肚,忽然又哭了起来。

    为何?

    在车上哭累了一轮后,她回了之前住的房子。

    在麦当劳处,她就停了车,并吩咐归越:“在这等我。”

    “大晚上的,我陪你去。”归越不放心。

    “我还有些私事需要独自处理,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了,不会有事的。”

    她走在路上,故意抬头去看,那一排路灯中,总有那一盏灯是不亮的,或是一闪一闪的。

    往时,她每每快要走到那柱瞎眼的路灯下,那灯就会忽然自我修复,亮了起来。

    以前她总以为,那是因为她运气好,直到最近几天,才猜出,也许是跟在她身后的水连天动的手。

    而今晚,她再次在那路灯之下走过,心中居然还祈祷这灯能重新亮起。

    但并没有。

    直到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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