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江湖与雅典民主政治(第1/2页)  随机乱入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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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朝英走后,叶雨心神恍惚的倚着大树坐下。

    马钰的林朝英已经是这个时代的翘楚了,可是他们的思想却让叶雨觉得万分不适。

    马钰出家为道之前是个官员,地主,应当是个圆滑事故的人。可是随着王重阳学了几年道,现在遇到问题就是很简单的一个杀就了解了,根本不去思考其他。

    这肯定和学道没有关系,现行的道法大都要求人清静自然,马钰在平时与人交谈,为人上都是道家有为之士。

    可是等到马钰处理问题时,就莫名的来了个杀了就好,这不是道的影响,而是王重阳江湖人习气影响。

    但是王重阳已经是这个时代的道门领袖般的人物,连他教出来的弟子都会这样,那么就是说明这个时代的社会大众社会道德普遍认为,一旦你习了武,那么你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服礼法。

    朝廷的法度没有江湖上默认的规矩更有威胁力,而所谓的江湖规矩不过只是早已在春秋战国时代就被废除的自然法。

    自然法,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

    这个说起来是十分高大上的,但是实际的社会运用中,自然法只是人们的普世道德观而已,比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之类的。

    正如那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然法就是“天经地义”。这看起来很是公平对不对,毕竟实际上的法律也大都都是依据人们的社会普世道德观所制定的。

    与普世道德观差距最大的部分就是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阶级所制定的部分。

    不过成文法能代替自然法的原因在于,自然法的解释掌控在贵族的手中。

    而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利益,自然法就是随他们的心意而改变的。

    所以早在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成为史料中华夏第一次树立成文法的标志,正式开启了将自然法扫进历史垃圾堆的进程。

    而即便是成文法,每一条律令都明文标注出来了,还有很多人随意扭曲法律整治出什么“刑不上大夫”,什么“亲亲相隐”来逃脱法律,并且更不用说,法律就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身阶级统治的工具。

    古华夏时代的法律所维护的就是各大地主阶级了,但即便这样,成文法也是先进于自然法的。

    因为自然法运用到实际中会被社会舆论所左右,就比如说皇帝,官员和普通小地主其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但由于一代代的社会舆论所引导,皇帝高高在上这一点也被录入人们普世道德价值观中,成为了另类的,扭曲的自然法。

    总而言之,自然法是成文法的基础,而成文法是自然法的进步。

    但是在武林社会之中,成文法的效力并比不上自然法。那么简单换算一下,那掌握了自然法解释权的贵族就是武林中的各大门派的武林宿老了。

    这也是为什么普通人出了不平事想到的是告御状请高官或者皇帝来处理为自己申冤抱不平。

    而江湖中人遇到了不平事的第一选择是自己报仇,倘若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那么向武林之中各大门派或者所谓的武林宿老申冤,请他们主持公道就是十分顺理其然的事了。

    这也是少林为什么兢兢业业的为武林申冤平不平,不是因为少林自己真的有什么慈悲之心,而是单纯的想通过这种事情树立自己的权威。

    简单来说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大诸侯国争夺民与名的旧事重演。

    这一切,统合而言就是,大部分的武林人士认为自己是有国籍的是属于大宋,西夏,金或者辽之类的国家的。

    但是实际上,所有以武林规矩,江湖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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