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8章 秦法(第3/3页)  无字江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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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之共识。用于魏国变法的《法经》商鞅只字未改“取之以相秦”,魏国与秦国其实是用同一部律法—《法经》。

    只是用于秦国故更名《秦法》而已,据史料记载:中国最早最完整保存下来的法典是春秋魏文候时期李悝作著的《法经》。这是一部较为完善,且真正义意上的律法典,在当时为大众所参考并被诸候国加以斟酌去取作为自己家国法律加以运用,成为当时法律上的权威之作。可见秦法本源于魏法。

    战国七雄,实为历经变法改革后的七个实力的诸候国,而这七大诸侯国的最终目标就是吞并其它诸候国,而以郡县的形式统一天下。

    七雄兼并竞争,初衷在于完成天下一统,只是国情不同,制度不一。商鞅变法是战国七国中,推行中央集权制最完善的诸候国。各国变法中,没有一个诸候国比秦国的商鞅变法更彻底,制度更完善。共同的目的,不一样的做法,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而这种结果的优劣,自然会在竞争中显现出来。最终秦国一统天下,除了有运气的成份之外,更多原因在于秦国的商鞅变法时间够长且够深彻,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天下后,也对秦之所能统一作了总结就是:“奋六世之余烈”才有了他统一天下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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