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王总吃惊地说道:“这酒楼请的可是高级厨师,怎么会不合你的口味呢?”
听到薛小凯如此没有情商的话,感受到王总的难堪,文健只好出来打圆场,笑道:“老同学,你丫的口味就是怪。要不,你自己去做一道菜,让我们尝尝,看你吃的是什么玩意?”
薛小凯真不是情商低,更不是在给文健使绊子,让他这位老同学在老总跟前失面子。
实在因为他的嘴被五千年的老怪弄叼了,对这些匮缺灵气的菜肴真的没有什么好感,几乎可以用味同嚼蜡来形容。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融合了老怪物十年的信息后,心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他对一些成功人士、职位或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人自然而然产生一丝敬畏,可现在他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摆在这些人平等甚至更高的位置上,在这些人没有了胆怯,更不愿意掩饰自己内心的感受而迎合周围的人。否则的话在踢球的时候,他也不会直呼王总为王胖子了。
现在,他说饭菜难吃,也只是表达一下内心的真实感受,而且他已经说得足够委婉了,说自己不习惯,而不是直接说难吃。
听了文健的话,他不由心里一动:对啊,干嘛自己不去试试烧菜呢?一方面犒劳犒劳自己的舌头和胃,另一方面则看看自己对五千年老怪本事的掌握。
从胖子王总的言行中,他认为胖子王总与这里老板的关系不错,自己作为今晚比赛的功臣,如果提议去烧一道菜,或许还真能实现。
他笑着对胖子王总说道:“王总,能不能帮一个忙,让我下厨做两道菜。我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胖子王总还没有说话,文健就急了,说道:“小六,你还真下厨啊。你就别折腾了好不?这么好吃的饭菜,你怎么还不知足?”
他嘴里似乎在指责薛小凯,实际上是在提醒他,也是在为他找台阶下。
胖子王总看了薛小凯一眼,对站在门边的服务员说道:“美女,你能不能跟你夏老板说一声,就说南区市政公司的王胖子有事求他,我有一个朋友想自己下厨弄一道菜。”
胖子王总之所以胖,就是喜欢贪口腹之欲,虽然他不认为薛小凯真的能弄出什么好吃的东西来,但见薛小凯一副自信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了一丝期待。
再说,正如薛小凯所估计的,因为今天足球踢的太爽,让他认为自己欠了薛小凯一份情。
薛小凯的言行早被那个服务员看在眼里,她和文健等大多数人一样,也觉得薛小凯多事,她甚至有点觉得这小子是来竹林酒家捣蛋的。
听了胖子王总的话,她笑了一下,说道:“可以的。……,我就去。”
临走的时候,她还悄悄地瞪了薛小凯一眼。
薛小凯看到了她的眼神,也看到文健脸上的无奈,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格外自信。
他从小就煮饭烧菜。自从母亲出车祸死了,家里做饭就基本轮流来,父亲下班早,父亲做饭,薛小凯放学回家早,他做饭。
让他自信的主要原因是五千年老怪对真气的使用早已出神入化,不但可以将真气输入他人身体来替人治病,也能将真气用到食材上,以改善食材的味道。
他在江湖上闯荡,常常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孤身一人行走在凶险孤寂之地,也往往靠这些小本事来给自己增加一些小乐趣,比如让兔子的味道变得更有味道,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多少能让寂寞的他有所慰藉。
薛小凯今天就想试试他的这些小本事,同时利用酒楼食材多的特点,改善一下生活。
没有多久,包厢门被推开,一个高瘦的男子走了进来,手里举着一个小酒杯,后面服务员用茶盘端着一瓶酒跟在身后,一进来就哈哈大笑道:“各位,对不起,我酒楼招待不周,我敬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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