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章 人与动物的区别(第2/3页)  学霸的逍遥人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怎么不高兴了?”叶知秋一笑,拍拍她压在自己身上的大腿,问道:“是不是我昨天晚上表现的不好?”

    “不是!你表现的太好了,喜欢死你了!”于美红的脸上露出笑容,一只手梳理着他的黑发,在脸上轻抚着。

    “那你为啥不高兴?跟我说说。”

    “你还小,说了你也不懂!”于美红轻轻叹了口气,把脸贴在叶知秋的胸前,张开双臂搂紧他,喃喃自语:“如果时间能停下来就好了!”

    “跟我说说吧,你的事儿我也应该了解一点儿。”

    于美红沉默了一下,说道:“好吧,跟你说说从前的我。”

    于美红是土生土长的松江人,七年前高考落榜,她应聘到一家台湾富商投资开发的房地产公司,开始在基层做销售,后来被董事长看中,调到董事长办公室做秘书。

    于美红满怀信心努力工作,董事长也越来越器重她,很多重要的场合都要带着她参加。

    董事长当年不到五十岁,人长的也很帅,在一次陪客人吃饭的时候,于美红喝醉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董事长的怀里。

    清醒后的于美红没有哭闹,她首先想到的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哭闹不能挽回一切,况且董事长在她的心里很有份量,又财大气粗,所以她乖乖地顺从了董事长,做了他的情人兼秘书。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董事长像心肝宝贝一样宠着她。然而日子一长新鲜感消失了,董事长身边开始有了新的女人。

    于美红说到这里泪如雨下,淌在叶知秋胸前的皮肤上,一阵冰凉的感觉。

    “男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把女人当成衣服,穿旧了就想换。尤其是有钱以后,腰变粗了,原来的衣服穿在身上肯定不合适,所以都想换换。”于美红说着张口咬住了叶知秋胸口的肉。

    叶知秋疼的大叫:“你干嘛?疼!”伸手去推她的头。

    于美红松开嘴,抬起脸看着叶知秋。“因为你也是男人,也会喜新厌旧,所以就咬你!”

    “属狗的!别人欺负你拿我撒什么气?”

    “我就是属狗的,咬死你!”于美红冷笑着,声音凄厉可怕,继而又痛哭不止,摸着被她咬过的地方,泪流满面地问道:“疼吗?对不起!”

    叶知秋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心疼。“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在为这样的男人伤心,值得吗?”

    “我不是为他伤心,而是想我的儿子。”

    “你还有儿子?在哪儿?”叶知秋惊讶地问。

    于美红擦擦眼泪,接着刚才的话茬说下去。

    为了不被董事长抛弃,于美红决定孤注一掷。在一次与董事长亲热的时候故意没有采取避孕措施,结果她真的怀孕了。怀孕以后她离开了公司,直到生下一个男孩儿才又去公司找董事长。

    原以为生了儿子能为自己争得权力,不成想董事长只要儿子没想要她。最后于美红一狠心,同意把儿子给他,但是有条件。她提出要一栋商服楼,也就是现在开酒店的大楼,那个时候已经装修好准备开业了,按照当时的价值计算,这栋楼也要四千多万。

    董事长开始不同意。于美红告诉他,不同意就得不到儿子,将来儿子有继承权,一样可以得到更多的财产。董事长无奈,只好答应她的条件,把这个酒店过户到她的名下。

    两年后公司在松江的业务全部结束,董事长带着儿子走了。于美红虽然得到了几千万的资产,却从此失去了儿子。

    叶知秋静静地听着,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童话故事,简直不可思议。通过接触于美红和初晓鸥等人,他的视野拓宽了,价值观有了很大改变,考虑问题也不像从前一样简单幼稚了。他虽然同情于美红的遭遇,也暗暗惊叹于这个女人的心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