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百四十一章 联军(第1/2页)  定律的轮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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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从来没有留给敌人发展的习惯,堂吉诃德很完美的集成了他这个优秀习惯。所以血色玫瑰的枪声不绝于耳,无数敌军丧命与强悍的枪械之中。

    战斗在格林的干预下很快就平息下来,敌军没有一个活着离开战场,到处是烈火焚烧过后的残烬,硝烟弥漫于整个战场。堂吉诃德全身沾满血迹,他伸展一番自己的手臂,然后掏出自己的一个小本本记录今天这场战斗有砍下多少颗人头。数量很吉利,与格林经常鄙视他的数字完美契合。

    二百五他的确很喜欢,当然只有格林说的算数,换个人说他二百五他肯定把那个家伙的脑袋放在驴子屁股后面狠狠踹两脚,让他长点智商。话说脑子是个好东西,血色,玫瑰更是出了名的铁公鸡。说杀你全家绝对不会放过一只老鼠,所以装死是没有用的。

    陷阵营更是因为压力大,养成了喜欢捅人家尸体的习惯,管你是不是装死先端起长矛捅你几矛。哪怕是活人也给你在捅成死人,如果逃跑,那更好玩了,血色玫瑰骑士正好拿你当枪靶子。

    格林给他们上军事课时说的一句话被他们很多人刻在自己身上,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对战友的残忍。格林希望他们能够放心的把后背交给自己的战友,但是也希望他们将自己最可怕、最恐怖、最恶心的一面交给自己的敌人。

    有一次一名士兵因为与兽人对战,发现对方是个漂亮的兽人妹纸而放过她一马,结果那天晚上他所在的巡逻小队就被那名兽人妹纸带队消灭一半。为此那个士兵脱下军装,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那个兽人妹纸的脑袋带回来,然后在他牺牲战友的目前自刎谢罪。

    从此,不管是谁,陷阵营也好,还是血色玫瑰骑士营也好。只要在战场上看见漂亮的敌方女兵,首先第一个拔剑砍死她,所有人都不希望再次经历那种痛苦。因此,面对格林军队长的越漂亮,死的也就越快。

    格林从不优待俘虏,因为俘虏之所以成为俘虏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曾是自己的敌人。没理由在战场互相砍伤砍死,下了战场反而好吃好喝还给治疗把敌人养的白白胖胖。

    纵观格林的名声,刽子手、屠夫、杀人恶鬼。他不觉得有什么,艾斯德斯军团论威慑力她排第一格林绝对是稳稳的第二。艾斯德斯以对敌人丧心病狂的屠杀出名,而格林是以为艾斯德斯提供丧心病狂的杀人方法出名。只要是针对敌军,不管是火烧还是水淹格林手到拈来。

    而且格林借鉴蓝星古今中外各种酷刑,将他们综合在一起写在一本书上交给艾斯德斯。这本书自然深受艾斯德斯的喜爱,甚至说爱不释手。就连莫利私底下也暗自说道:“幸好格林兄弟是自己人,不然就太可怕了!”

    堂吉诃德在格林看来最具有军人的气质,该勇敢时勇敢,该险恶时险恶。用计谋从来不管什么道德法律,怎么狠怎么来。但是对于自己人却又独的很,哪怕陷阵营的一个普通士兵抢了他的好酒好烟也不过扯开嗓子笑骂两句,了不起逮住了踹两脚。从没见他对自己人发过脾气。

    格林就喜欢他这一点,老大个人了,还喜欢天天在军营里大舌头,那个家伙晚上做春梦湿了裤子,第二天都不用他保证传遍整个军营。可能连牲口都知道,耶鲁就是这样。结果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理他,堂吉诃德连哄带骗并许下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才算是消了耶鲁的气。

    德雷夫老爷子笑的喊开心,脸上都快邹成菊花褶子了。格林贱兮兮的跑到老爷子身边拍着马匹,一边不断在莱斯特面前说他坏话。

    莱斯特尴尬道:“你丫的差不多得了,怎么是这么多呢,连老子尿裤子的事都抖落出来了,就不能给老子留点面子。”

    “去去去,就你还面子?那天晚上是谁在我封地喝醉了酒,还当着我的士兵脱裤子月下遛鸟,最后还非说自己是啄木鸟,你知道那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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