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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社会制约中建立起思维也就是地图,然后透过这些观点去看待自己的生活与人际关系。但地图并不代表地点本身,只是“主观的事实”,陈述我们对某一地点的认识。而如“灯塔”一般的原则才是“客观的事实”,不论我们的心灵地图如何解释,都无法改变它的存在。

    任何人只要对人类历史的盛衰循环深切了解,都会承认这些原则是颠扑不破、历久而弥新的。国家社会的存亡与兴衰,往往就取决于是否能遵奉这些原则。

    我所强调的这些原则,并非一些深奥玄妙的宗教哲理,也不属于任何特定的宗教或信仰。可以说世上各主要宗教、民族的lún理道德思想中,几乎都涵盖了它们。这些不辩自明的真理,任何人都可以心领神会,就好像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不分种族肤色,人人具备。即使被社会流俗或个人否定而隐晦不彰,但它们依然存在。

    比方说“公平”的原则,平等与正义的思维便由此衍生而来。固然每个社会对何谓公平以及如何维持公平,看法可能分歧很大,但基本上都承认公平原则的本身。

    其次是“诚实”与“正直”,这是人类互信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人类才能互助合作,追求个人与群体的持续成长。

    “人xìng尊严”的原则,就如同美国独立宣言所揭示的:“人类生而平等,享有天赋不可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权。”

    此外,还包括“服务”的原则对社会有所贡献,以及“讲求品质”或“追求卓越”的原则。“潜力”原则是指人人均可成长进步,不断发挥潜能,展现才华。与此密切相关的是“成长”原则,也就是潜能得以发挥,特长得以展现;这个过程需要“耐心”、“教育”与“鼓励”的配合。

    原则不同于实践。实践是特定的行为或活动,往往适用于某一种情况,一旦情况改变便失效了。就好比父母不能完全以教养第一个孩子的方式,去养育另一个孩子。

    实践是个别的、局部的,原则却是普遍的、整体的。原则适用于个人、婚姻、家庭以及公私团体,假使我们能把原则化为习惯,那么要解决个别问题就易如反掌。

    原则不是价值观(value)。一群盗匪可能有相同的价值观,但他们违反了我们所说的良善原则。价值观是地图,原则才是地点本身。惟有借重正确的原则,才能认清事情的真相。

    原则是人类行为的准则,也是不容置疑的基本道理,历经考验而永垂不朽。试问人们可以凭借欺骗、不公、卑鄙、庸碌、一无所长或堕落,而获得持久的幸福与成功吗?尽管对于行为规范的涵义与实践,各人有各人的说法,不过这类原则确实存在于我们的良知中。一个人的思维愈能符合上述原则,便愈正确有益。

    遵循成长和变化的原则

    目前盛行的个人魅力论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号称圆满的人生包括个人成就、财富与良好的人际关系有捷径可循,不必脚踏实地去追求。

    这种华而不实、“暴发户式”的论调,无异于鼓励不劳而获。纵使得以成功,也是胜之不武。

    强调个人魅力既不切实际,又会误导人心。一步登天就如同身在芝加哥,手上拿的却是底特律的地图,yù速则不达。

    对这种主张颇有研究的美国哲学家弗罗姆(Erich Fromm)曾说:

    现在我们常见到一类浑浑噩噩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却也毫不在乎。惟一认识的人,是别人眼中的自己。他们已失去沟通的能力,终日言不及义;一脸伪善,见不到真情流露;除了无聊至极的感觉,早已无法感受真正的痛楚。我们可以用两句话来形容这种人:一是他们丧失了天xìng与个人特质,而且无可救yào;再就是基本上他们并不比芸芸众生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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