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甲军第二营,一身横肉的滚刀肉都尉在集合二十名士卒,这些士卒都是赢非刚才精挑细选的,家里独子的不要,不到二十与上了十的也不要,而且还必须是开了气海的。
这么一挑选,整个布甲军第二营符合条件的只有二十人。
但赢非却说够了。
滚刀肉脑子不好使,不知赢非要干嘛?
“非少爷,人都集合好了,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末将,你到底想干嘛?”
滚刀肉走到赢非面前,轻轻问了一句。赢非笑道:“你个榆木脑袋,即使想破了头也想不出。”
金蝉子接口道:“哥哥不是人,他所想的是个人都猜不出。”
“小秃驴,谁不是人?”赢非没好气地弹了一下金蝉子的秃头,道:“滚刀肉,带上这二十个士卒,在随本少去刀斧营。”
“刀斧营?”滚刀肉讶意道:“非少爷,去刀斧营又干嘛?”
“跟着便是。”
赢非扛着蛟龙枪,头也不回走出了营帐。
来到刀斧营,同样的赢非又挑选了将近二十名士卒,再然后又去弓弩营,也是挑选了二十名士卒。之后又去了铁骑营,不仅选了几十名骑射好,还挑了上百匹神清骨骏的战马。而且每匹战马上都准备了一壶火油。
在接下来,让人想不到的是,赢非竟然去了矿山的矿奴营,让挑选而来的士卒全部换上矿奴的破衣褴褛。而在与这些矿奴言谈时,所有士卒都看在眼里,赢非对这些矿奴格外好,一点都没有少爷的架子
金蝉子实在是憋不住了,想问赢这到底要干嘛去?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怕被打,若是在这士卒矿奴面前被暴打,那岂不是太丢脸了。
夜已深。
赢非跳上战马,带领着都是气海境修为的士卒队伍出发了。不过却没有从族地经过,而是绕着族地外行进。
直到出了族地,他又将这一百人的队伍分成五路,每一路刚好二十人,目的地是半个月路程的楚军阵营。
滚刀肉这才与几位都尉明白过来,原来赢非这是要偷袭楚军,用的是最土也最笨的办法——火攻。
而这个火攻之法,也是他与旁皋以及已经前去鬼凤山的花娘商量好的。
只要鬼方氏再坚持半个月,只要花娘佯攻引出楚军,那么全部乔装成奴隶的士卒便会出其不意的火烧楚军大营。
赢非率领队伍就要消失在夜色之,旁皋却从夜色走了出来,跟随他身后的还有十几名黑衣人。
旁皋望着绝尘而去的队伍,道:“去吧,若是非子少了一根毫毛,你们也就不用回来了。”
十几名黑衣人躬身领命。
赢非这次执意要去解鬼方被围之祸,说是一来为了积累统战的经验,二来是为了要送给楚候一份见面礼。
旁皋争他不过,只好答应了,暗却派了十几名心腹保护他。
十日后,红日初升的时候,一支由南面楚地行来的几百人马队,行进在西荒的荒野上。
马队最前面的是两名没带头盔,穿着红甲的女骑士,虽然脸上有一些小雀斑,长相平庸,但这么骑在骏马上,一眼看去还真的是英姿飒爽。
在她们身后是一辆装饰的极为华丽的大马车,由四匹高头大马拉着,车夫是一个大胡子的年人,他握缰绳,看他神态,似乎很轻松的操控着四匹高头大马,即使是上坡的时候,马车也依然行的很平稳。
华丽的马车两旁各有穿着红甲的护卫守护,再后面还跟着八十的统一穿着黑甲的队伍。
马队一路向着鬼凤山的方向行去,踏踏的马蹄声在这个原野的清晨特别响亮。
就在这支马队路过一丛灌木林地的时候,微寒的晨风,渐渐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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