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3 章(第4/5页)  血族与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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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

    ,她只有单边酒涡,所以笑起来暂时xìng的破坏整体平衡。但就是这个微妙的特点

    ,让她显得活生生,而不是雕像似的冰冷。

    她叫做邵芳兰。这个非常菜市场的名字,却因为她类似蕙心兰的香气而显得名符

    其实。

    而且她是个真正的人类女人。她有些小心机,所以对我很亲热。她想快速融入工

    作场合,但美君本能的讨厌她,所以她想拉我成一阵线。她很会利用自己美貌的

    优势,却非常严厉的画出一道无法超越的防线,所以男人只能远观,享受她友善

    而甜美的笑容,却无法越雷池一步。

    很会做人又聪明的美女。但观察她和其他男人的互动,我想,她大概花过极大精

    力才达到这种美貌。但这不关我的事情,甚至我有些敬佩这种决心。

    只是我办不到而已。坦白说,就算我没有蟹足肿的困扰,我也不想在脸孔花费多

    余的金钱。假设我无法工作後还可以活二十年,最少我需要四百万渡过老年生活

    ,而且因为币值贬值数字可能更高。虽然我有一点遗产,但很难说有什麽天灾人

    祸…只要有个疯子zhà垮了纽约的那片房地产,我马上一文不值。

    我不会动用罗斯的钱,我的生活,还是我自己要负责的。

    但我佩服这种不顾一切,充满决心的女人。不够美貌?削骨见血也要达到自己目

    标,而不是自怨自艾,太强悍了。

    而且她做得很成功,从里到外都符合美女的标准。甚至罗斯都被她强烈吸引,有

    回来接我下班时,目瞪口呆的看着她,虎牙微微的露出来。

    我猜,芳兰也非常震惊於罗斯的容貌。用旁人的眼光来看,罗斯的确是非常的棒

    。他有一八七,肌ròu像是希腊雕像的阿波罗。但他的轮廓比较像是北欧人,充满

    了力与美。

    他不仅仅只有外貌的美,还精力充沛,意志坚定。天底下大约只有我会嫌弃他的

    毛茸茸,我想。

    这对俊男美女相望,视线几乎要激起火花。

    那天回家,罗斯热情到几乎zhà膛,但我没说什麽就是了。只是之後罗斯就藉口要

    送我去上班,宁可忍受让他厌恶到极点的阳光(即使是冬阳),送我去葬仪社,

    然後鬼混到接我下班。

    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实在是我也不晓得该用什麽立场干涉。芳兰完全符合罗斯的

    标准…她不是观赏xìng美女,拥有不死军团的身材。她刻意让自己比标准多个几公

    斤,这只让她显得更xìng感。

    甚至她还满聪明的--任何丑过的女人都有大把时间读书--而且她缺乏天生美

    女那种无聊的公主病,显得谦和而理xìng。

    罗斯不就喜欢这样的吗?看起来她对罗斯也非常感兴趣。

    我以为我可以理智的静观其变,但在楼梯间撞见他们正在拥吻,我还是觉得像是

    什麽东西刺穿了我的心脏…我猜我知道木桩钉下去的感觉了。

    呃…我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不过我悄悄的早退,回去把我自己的行李提出来

    。大概是我早就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而且我的衣服也不多。很快的,我整理好

    行李,叫了计程车,暂时搬到旅馆去住,并且将我的钥匙从门下塞进去。

    我知道罗斯和我之间有血的联系,我跑到哪都跑不掉。但一直到下班他才发现我

    不见了,找到旅馆来…我只对他耸耸肩。

    「你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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