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11章 人生如逆旅(第1/3页)  泣血兵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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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青拎着一把汉阳造,带着一包792毫米的子弹坐在山门哨塔上,很委屈,很气。就她手里这把枪,虽然有些年头,但是绝对比别人的要好,她曾带几个兄弟试过,这枪的子弹飞出去十里还有杀伤力,表尺射程将近四里,她自己就能打死两里地外的兔子。这个枪法,天下谁胜得了自己?走到哪儿不被别人高看一眼?可是今天却被这些绺子上当家的们这么作践。

    都是因为那林小狗。

    霍青将棉布条一圈一圈地裹在枪口上,装上了一颗子弹,瞄准九百米外的一个老鸭窝,一枪就打了下来,她把那个老鸭窝当林雨了,本以为能解解气,但是她更加不开心了。林小狗是个什么人啊?他应该不算个人!老话说鸡无六载,狗不七年,说狗不能养七年,超过七年就成精了,林小狗今年二十一,是狗成精了吗?为什么所有人都把他当香饽饽?

    要自己嫁给他,死也不能。

    这几年来,林小狗名头确实响亮,带队打劫绑票,没有不成的,可是他有时候办事未免太不光明磊落,三年前有一回,在镇子里遇到了一队拉皮条的,他明知道那是拉皮条的,直接收拾了得了呗,可是非要故意上那婊子的当。那时候他才十七八,和那婊子在房里呆了半夜,虽然后来他被堵了,他的人又把这帮拉皮条的堵了,该抢的钱抢了,该撕的票撕了,可是谁知道他那半夜做了什么事儿?不干不净的。

    每当她想起这个,就打心眼里觉得这林小狗不是个好东西,感到恶心,可是今天,闯入到她脑海里最多的,是林雨跪在老狼尸体前的无助,那一脸的怅惘,仿佛天下之大,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霍青抬起头,一股带着暖意春味儿的风撩起了她的长发,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没来由地想到了那天林小狗摁着自己,说自己好看,她红了脸,自言自语道:“好像谁不知道似的。”

    她看了看挂在哨塔上的丝带,在风中悠悠荡荡,又想起之前去狼窝侦查的时候,狼窝的哨塔上也挂着红绸,在被掏了之前,狼窝上下都准备迎娶自己呢,理儿虽然不是这么个理儿,但事儿确实是这么个事儿!东洋人在中国地上作威作福,吴学军认贼作父,让狼窝上那么多准备迎接大喜的兄弟经历了大悲,这帮犊子死一百次都够了。

    她望了望天空中斗大的繁星,忽然就不委屈了,也不气了,反而有点儿忧伤,如果有一天,干爹也步狼爷后尘了,自己怎么办?想都不用想的,报仇呗!将心比心,林小狗现在心里想着,也是报仇,他的心里憋屈,干爹心里也憋屈,大家心里都不舒服。

    霍青想开了,算了,说自己两句,他们的心里能舒服点儿,就说两句吧。只是,林小狗这狗日的到底去哪儿了?这小子虽然虎,可不傻,怼东洋人的窝,他指定不会去,怼吴家军的窝,他也不能成,那会去哪儿呢?

    她想的倒也对,林雨现在怼不动东洋人,也怼不过吴家军,不过她若是知道吴家军现在只留下了四十多个看门儿的,就不会这么想了。

    清风再次卷来,霍青长发飞扬,她站起身来,遥望四方,闭目倾听着风过树梢的声音,雪沙被轻轻卷起,有的只靠前一寸,有的被高高卷起,不知道被吹到了黑龙江热河那头,还是顺着大兴安岭一路南下,飘到中国的其他地方。

    她睁开了眼睛,望着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山林,轻声道:“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这句话是她干爹总念叨的,像是一个宋朝写词的人写的,之前她不懂,现在,似乎是懂了……

    已值深夜,雁荡镇却热闹得很,四面八方的人都去救火了,吴家军剩下的几个虾兵蟹将来了几个,装模作样地检查起火的原因。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这场大火上,却少有人注意到吴家的二层小洋楼没电了,一片漆黑,只有几根蜡烛冒出点点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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