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渠诸魔神》by St Col'Lor(第1/2页)  最后的伯交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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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文字历十二魔神与众魔神:认识土民朴素泛灵信仰》(节选)

    ——sjuhr2e159圣日冕仪轨引导荣光三徒会-峡湾教会宣,柯尔洛(sllr)译

    一月,特弗拉先里奥苏(ehphrashsefrashiliefs-hlief-shl泰福神),深渊之神奥祖图迈斯之女,背叛、欺骗与诡计之神

    二月,伦多昂(leranlerle伦督因神),斗神赛殇之子,愤怒与竞争之神

    三月,西西欧(e),死神之子,骨殖、献祭与畜牧之神,“衰老者”

    四月,萨卢弗-罗德洛(θalphl-lhalfh-rulshalfr-elssauruph·lneur3θ-r-l三言神),死神之子,血神

    五月,色蕾茵(θrehre),黯淡之神苏尔因之女,肉欲、爱憎与嫉妒之神

    六月,提拉斯凯斯(lθaθlshθisah),忘却者比斯凯斯之子,失却记忆之神

    七月,阿苟亚斯(argargarish),翼神莱比斯之子,哀伤与愁容之神

    八月,奥古斯特维西亚(seniaueniseleiaeseniilessenilei三纹神),时光之神阿迈拉之女,暴走、夜幕与迷失之神

    九月,梅里奥尼(eryerryney),虔诚者鲁因之子,卑微鄙陋之神

    十月,纳古留斯(nngri),酒神莫里安·达安之子,荆棘与扭曲记述之神

    十一月,塔格塔格(aag-argagug),死神之子,清算与恶作剧之神

    十二月,凡人比铎(biθehuiuθbiubesbbiesanbiesiuisbihejubu-nasbunas青头蛮正法神bnuean塔弗尔邦度神),死神之契约者,凡人魔神,“仲裁者”

    魔神并不是一个凡人理解意义上的“种族”或“派别”,而是对一群来源各异的古老神格位存在的统称——据我们教友现代的理解,他们更倾向于某种立场特别的自然神——他们之所以通常被人们默认为一个整体而加以敌视,一方面是由于他们一贯“不拘一格”、随心所欲、缺乏常识标准的行事风格,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他们对凡人社会普遍存在的干涉主义和勃勃兴趣。

    魔神之所以存在所谓松散的“社会”,可能即与上位魔神拥有的这种干涉主义思潮有关,而他们之间长年保留的原始阶层社会结构恰恰证明了这一点。据教友多年以来的搜集和了解,已被各种崇魔团体认知并有可考显圣事迹的魔神神祇至少存在2八2位,而其中一部分的荒蛮秉性与我们通常了解中的自然神如出一辙。

    魔神社会以最初诞生者——生与死之神为尊,与之往往相提并论的是五位源生魔神——他们共同组成魔神社会的核心,并接受下界魔人的一致崇拜。事实上,并不是所有魔神都对这个上位群体唯唯诺诺,他们之间的联系有时松散得吹弹可破。但上位群体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一点,如同我们并不在意在我们教区散播异端信仰的肮脏乞丐们。不仅如此,魔神间还奉行三个来源不明且逻辑怪异的行事准则,几乎是为保护这些反逆者量身定做的:

    一、魔神不能无限剥夺或惩处同类的存在和职能,一切损害必将报以相等的补偿;

    二、魔神注重然诺,必定会以某种方式实现,言出法随,不容更悔;

    三、魔神不能……(此处的字迹被涂抹覆盖了)

    死神有灵无形,可随性幻化,有始无终,无处不在,为诸魔神之首;源生魔神有灵有形,没有性别立场领域之别,同样无所不在,诞生于无,地位最高;次生魔神一应具有,有性别,有立场,有所在,为诸位面之主,诞生于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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