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木木地点了点头,“好的!”
老师走后,张爱的手心都是汗,看见同学们都向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她低下了头,转身往大门去,她不能在大礼堂继续待下去了,会被同学们笑死的。
就在她走出去,低着头看地上时,目光落到了那地上的血迹,在门口距离大门很近那儿有一抹很淡的血迹。
为了确认那是血,张爱特地蹲下身,近距离地看,果然是血迹,只不过太淡了,如果不是很仔细地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血迹呢?
她又回过头去看那一摊血迹所在的地方,有两位同学正围在那里谈论,张爱的目光绕过他们,落到地上。
“所以这个东西,最后从大门出去了吗?”
这是张爱得出的推测,她的脑袋瓜子突然像开窍了一般,瞬间联想到了今日攻击她的流浪猫。
“有没有可能是流浪猫受伤了,流下来的血迹?”
想到这里,她再次看向脚下的血迹,这会儿再看竟发现那血迹的形状有点像一朵梅花,也就是猫咪的爪子。
找到了线索的张爱马上去校园找流浪猫,找到中午的时候,在西门的位置看见了南秋铭。
还是跟之前一样,穿着格子毛衣,脸上时刻挂着笑容。
他主动跟张爱打了招呼,“中午了,打算去饭堂吃饭吗?”
张爱以为不是在跟自己说话,便左右看了看,发现这儿就她一个人,于是她指着自己问,“你是跟我说话吗?”
南秋铭双手插在裤兜里,向她走过来,“这儿除了你也就只有我了,当然是在跟你说话。”
“哦,好,好啊!”南秋铭先前有与她打过招呼,张爱对他有印象,但他会邀请自己一起吃饭完全是她没有想到的。让她有些受宠若惊,原本不打算去吃饭的,这会儿因为他改变了主意。
“那走吧!”
南秋铭走在前面,张爱跟在后面,走了一段路,他站住脚,回过头对张爱说,“你走快一点,很快就到放学时间了,到时候人会很多哟。”
“好。”
与南秋铭并排走的时候,张爱感觉自己的心跳有些快,她没有记错的话,南秋铭也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
能跟他一起去吃饭,是她的荣幸,只不过,她有些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会对自己这样的学渣感兴趣,别人都不愿意搭理她。
南秋铭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直接说,“你是不是在想,我怎么会跟你一起吃饭?”
“啊?”被人看穿心事后,张爱有些尴尬。
“嗯,其他同学都觉得我是个累赘,跟我玩没有什么好处,都不想搭理我呢!”
班上的同学在知道她近视后就有些嫌弃她了,之后在测试中发现她反应迟钝,术法也乱七八糟的,一个个的都将她拉进了黑名单,理由很简单,帮不了忙的队友不要也罢。
生活中,张爱个性又属于有点内向的,对人待事都喜欢把自己放在比较低的位置,这样一来,同学们更加不喜欢她了。
因为没有人喜欢跟一个没实力还没自信的人交朋友。
南秋铭回答她,“一般人都喜欢跟学霸玩,是因为他们想从学霸的身上学习到更多东西,可是我并不是一般人,爱同学虽然看起来笨笨的,但是你有你可爱的地方。”
“是么……”张爱又想起了哥哥说的那句话,长得不漂亮的一般称为可爱。
不得不说,南秋铭说话真的让人感觉到很舒服,他的脸上好像永远都会挂着淡淡的笑容,永远都没有烦恼一样。
“对了,南同学,你的进展怎么样了?”
“你是问大礼堂的事情吗?”
“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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