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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比里山口、鹰窠山口、打拢宗、吉莫山

    口一线后即停止,不再派部队进占贾明和到传统习惯线侦察活动。

    二、丁指部队取消到前门里进击的行动。

    三、东线的中端各部队在占领梅楚卡、里米金、都登等地后即停止前进,

    原地打扫战场。

    四、藏字第四一九部队和第五十五师、郭指部队就地清剿。

    五、康指部队在占领印5、6、7、16 号据点后即在班公湖和日土宗地区

    集结。

    11 月21 日23 时50 分,总参谋部又下达了《关于停止追击,原地集结》

    的指示,明确规定:第一线追击部队在21 日24 时前进至何地,即停止在何

    地,不准再继续前进。如果有的部队在21 日24 时前得不到停止前进的指示

    而仍在继续前进,则在得到命令后立即返回21 日24 时所到达的位置。

    为做好部队的停火和后撤工作, 21 日24 时,总参谋部下达了《关于

    部队部署调整的命令》。命令说:力进一步争取政治上的主动,中央决定我

    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为了促成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我军决定于11

    月22 日零时起,主动停火,并且于12 月1 日开始,主动撤回到1959 年11

    月7 日双方实际控制线的本侧20 公里地区。

    第一三○师,第一三四师、第五十五师、第十一师各工兵营和军区工兵

    团、铁道兵第二十四团、现参加修筑达旺公路的两个营,应继续修通改善错

    拉至棒山口、雄纠至沙马段公路,尔后准备参加修筑中尼公路。

    康指部队除按原定计划留在山上守点的部队外,其余部队下山休整。

    总参谋部在《关于部队部署调整的命令》中还同时规定了部队调整部署

    的步骤:

    1、除搜山打扫战场的部队外,其余没有任务的部队如各pào兵团、第一六

    四团、第一三○师主力可提前后撤。

    2、康指部队除留下在山上过冬的部队外,其余可提前下山,有困难的哨

    卡可以立即后撤。

    与此同时,总参谋部还规定了在停火后撤期间对印军进行军事挑衅行动

    的处理原则。处理原则规定:“为了争取政治上的更大主动,在我军主动停

    火期间和后撤过程中,如果印军向我挑衅,我军在军事上应区别情况,按如

    下原则处理:

    一、印军在其阵地内的人员车辆来往,构筑工事,运输物资或向我阵地

    附近侦察、巡逻,对我无直接危害时,我可不予置理。

    二、印军在我阵地前进行挑衅xìng的零星shè击,对我无直接危害时,我也

    不予置理。

    三、印军飞机侵入我境在我阵地上空进行侦察时,我也不要置理。

    四、印军向我挑起进攻,我不还击就会遭到损失时,则应坚决自卫还击,

    但应适可而止:敌若撤退,不要追击。

    五、各部队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隐蔽,加强侦察警戒,做好工事和

    自卫准备工作。但绝不要主动开qiāng和出击。如发现印军有上述挑衅情况时,

    应迅速地、详细地、准确地上报以便揭露和进行政治斗争。我第一线部队或

    哨卡,若有条件(如有翻译、扩音器时)亦可对当面挑衅印军提出警告和劝

    告。”

    为做好部队停火后撤的思想教育工作,总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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