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25 章(第1/5页)  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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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尔、阿富汗、几内亚、

    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等国,并已提前通知巴基斯坦。印俘的释放和遣返,

    仍通过中印两国红十字会办理jiāo接手续。拟从4 月15 日起至5 月中旬,将现

    有印俘3213 名分批地全部释放完毕。通知说:待中国国防部声明发表后,各

    地可根据上述文件适当地作些宣传解释工作,着重说明中国政府继主动停火

    和后撤之后又主动释放全部印俘,为和平解决边界问题创造了一切必要条件

    和气氛,以揭露印方的无理立场。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释放印俘的通报》和《总政治部关于释放俘虏计划》,

    在西藏、新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西藏、

    新疆军区有关的边防部队,认真地制定了释放印俘的具体方案。为使印俘在

    路上“走好”,在jiāo接中把他们“放好”,使印俘回国后有好的印象,中国

    各有关边防部队和印俘收容所,都认真加强了对释俘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管

    理俘虏的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了动员教育,提出要求。在积极筹划和供应

    各种物资的同时,又认真地组织区分了印俘人员的编队,填写了印俘人员残

    废证明书、俘虏死亡证明书和伤病俘病历表,并对红十字会小组、民警、车

    队、警卫、修路、卫生人员和记者工作等也都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西藏、新

    疆军区有关的边防部队、各俘虏收容所,还对印俘进行政治教育,开展中印

    友好活动。在物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安排好俘虏的生活,认真做好释

    俘工作的各项准备。

    1963 年4 月2 日,中国国防部发言人就中国政府决定释放和遣返全部印

    军被俘人员发表了声明。声明说:“中国政府已经决定释放和遣返全部被俘

    印军军事人员。根据气候和jiāo通情况,中国西藏地方和新疆地方的边防部队

    将从1963 年4 月10 日开始分地、分批释放和遣返这些被俘印度军事人员。

    中国边防部队将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协助办理有关遣返事宜。”

    中国国防部发言人在声明中说:“在1962 年12 月间,中国西藏地方边

    防部队就已主动地在邦迪拉、梅楚卡、德让宗、瓦弄、江(让)等地先后释

    放了被俘的印军伤病员716 名。还有15 名被俘印军人员,被派往协助看管中

    国方面jiāo还给印度的军事物资,并随同这些物资的移jiāo回到印方。在此期间,

    中国红十字会还把全部被俘印军人员的名单jiāo给了印度红十字会。”

    声明说:“关于处理被俘印军人员问题,中国政府早在1962 年11 月21

    日声明中就提出,由双方政府指派官员在边境会晤商谈。但是,一直等到现

    在,印度政府未作任何表示。考虑到被俘印军人员早日与家人团聚的愿望,

    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中国政府决定不等中印官

    员会晤即全部释放和遣返被俘印军人员。”

    声明指出:“中国边防部队释放和遣返全部被俘印军人员,是中国政府

    力争取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所作的又一次重大努力。自从中国边防部队采

    取主动停火的措施,停止了不幸的中印边境武装冲突以来。已有四个多月了。

    在这一时期内,中国方面为和缓边境局势,创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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