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85 章(第1/4页)  越南战争实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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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干不可。”

    基辛格最后对记者们说:“不管结局如何,我国在这场战争中总不免大触霉头。我们现在只盼摆脱这场战争时能保住一点面子。但愿我们能通过主动采取的一项政策来结束这场战争,而不是溜之大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在讨论过程中使全国恢复一定的团结。”

    基辛格之所以对记者作这样长时间的谈话,主要是动员社会舆论来为他的和谈服务。虽然美国广大人民反对继续在越南进行侵略战争,但在美国统治集团内部,还是存有不少阻力的。

    记者招待会举行过之后,第二天,10月9日上午,基辛格就飞往巴黎同黎德寿继续举行会谈。这是基辛格为谋求达成一项关于越南问题的协议而作的第19次横渡大西洋之行。在头几个小时的谈判会上,双方重申了各自的立场。黎德寿对阮文绍政权进行了攻击,重申民族解放阵线9月11日的建议,要求战争在军事解决之前必须先达成一项政治解决办法美国是一贯拒绝这种主张的。看来,黎德寿是在试探虚实,基辛格则不为所动,双方坚持不下。黎德寿对下一步如何走,有点犹豫,遂建议休会两个小时。

    在休会期间,基辛格一面在朗布依埃寻幽访古,一边在盘算黎德寿为何要求休会。当回到谈判会场时,这个谜解开了。原来,黎德寿向基辛格提出一项“关于在越南停止战争、恢复和平”的9点决议之前,需要向河内最后请示一下。基辛格认为,越方的这个建议是“重大突破”。河内破天荒第一次表示了愿意把战争的军事方面同政治方面分开来谈,从而接受了基辛格的“双轨”办法,即军事方面的问题由美国和北越解决,先宣布停火,接着撤退美军和归还美国战俘;随后,由南越的敌对各方设法达成政治解决。

    黎德寿的建议是以协定草案的形式用英文写的,这“9点建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美国尊重1954年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越南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二、“协定签字后24小时内”在越南南方实行停火,美国“在60天之内”把全部美军从越南南方撤走。

    三、“在撤走美国军队的同时”也就是说在60天内释放各方“被俘和被监禁的全部人员”。

    四、“成立一个包括3种同等成分的取名为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的政权机构以便督促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和越南共和国政府履行已经签订的各项协定并组织普选。”

    七、各方保证“尊重老挝和柬埔黍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各方还保证“不使用柬埔寨和老挝的领土来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八、美国将为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整个印度支那的战后建设事业作出贡献;河内和华盛顿之间将建立平等互利的新关系。

    九、这项协定从签订时起生效。

    基辛格反复研究了这个草案,没有看出有什么破绽,只是发现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停火只限于南越而不包括柬埔寨和老挝。第二,在立即成立一个“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来监督停火的问题上,草案写得含糊不清。基辛格认为,必须成立一支人员足够的国际部队,以便在停火后立即用来防止双方在停战后的初期不稳定阶段大肆抢占地盘。不过,基辛格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总的来说,河内已经作了重大让步,为美国体面地撤出印度支那和归还美国战俘(也许在圣诞节前)打开了大门。

    基辛格当即请示白宫,并被授权抓紧时间,与北越代表继续谈判。第二天,10月9日,双方谈了16个小时。10月10日又谈了16个小时。在这种十万火急的气氛中,分歧大部分得到了解决。基辛格和黎德寿实际已初步商妥了具体步骤的时间表:1972年10月18日,美国停止对北越的轰zhà和布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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