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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现,她就像遇见救星、不再惧怕了。那时,表哥是村子里的“神父”,虽然年纪只有三十多岁,但是颇得教友们的敬重与爱戴,村子的人都尊称他为“圣人”,每当教友有事需要帮忙,表哥总是义不容辞、慷慨解囊、热心相助。

    当她在玉米田中看见表哥走来时,好开心地抱住表哥,没想到,表哥竟然也一手把她搂住、热情地“亲吻她”,甚至还在她全身上下,毛手毛脚地乱摸。那个时候,祖母只是十七岁的少女,被表哥突来的无礼动作,吓得赶快用力把他推开,仓皇地跑回村子里,并告诉同伴:“那个神父表面上正人君子,叫什么‘圣人’,骗人!他根本就是‘人面兽心’的小人、罪人,居然还想对我非礼,真是下流、无耻!”

    从此以后,“表哥神父”在村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的压力下,就离开了村子,不知去向,再也没回来家乡过。

    当作者二十岁,即将要结婚时,又听到祖母把她以前碰到“表哥神父企图对她非礼”的故事,再说一遍。

    那时,祖母还说,其实,表哥是“心不甘、情不愿”才去神学院、当神父的:因为,表哥年轻时,在一场火警中,为了救人,而烧伤了半边脸颊,有点丑陋,没有女孩愿意嫁给他,所以才去当神父。可见表哥当神父也不是有什么崇高宗教理想与抱负!

    不过,表哥也是凡人,而凡人都有七情六yù,他在玉米田中,只是一时激情,而想对她非礼,实际上也不算是罪大恶极、或罪不可赦啦!作者在文章中说,她第三次听到这个故事,是九十多岁的老祖母“病危卧床”时,而当时作者也已经五十岁了。

    老祖母躺在床上,气如游丝地慢慢对孙女说道:“我在十七岁时,非常崇拜我表哥……他英勇救人、他慷慨解囊、他乐于助人……我一直把他当成偶像崇拜……我好喜欢他!

    那一天傍晚,我在玉米田中……遇见表哥时,我好高兴,我抱住了他……那时,是我自己……情不自禁地去挑逗表哥,百般地诱惑他……想对他示好、求欢,可是当时表哥神父拒绝了我……让我很没有面子!我在被表哥拒绝后……恼羞成怒,才很生气地跑回村子里,并昧着良心告诉同伴,说表哥想对我非礼……

    现在,不知道他人在哪里?……,他自从离开咱们村子后,就没有再回来过……我这一辈子,心里都很难过,也一直对他有说不出的亏欠……是我诬陷了他、污秽了他……等我死后,请你到教堂中,帮我点燃一根蜡烛,代表我向天主和表哥……赎罪!”

    看到这个故事,我眼眶红了,的确,有时我们会“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为了面子、为了形象、为了合理化自我行为、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对,而知“懦夫”一般,狠狠地将责任“推给别人”,甚至公开指责、污秽别人:然而,心中却始终被“良知”所箝制,有如重担压身,而使自己一辈子感到“歉疚和不安”。

    是的,公开地“承认自己的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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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人参电玩弊案揭发初期,许多检察官、警官和非法经营者,都异口同声地否认涉案,也否认行贿、收贿:他们认为,只要矢口否认,就可能脱嫌。也有一位高阶警官,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就立刻办理退休,以为应可以躲过侦查,但调查局还是掌握证据,找他约谈。

    他,就是台北市中山分局前同姓副分局长,他原本极力否认,但后来他在众人中第一个坦诚──三年来,他一共收贿七百五十多万元,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周先生说:“一审判决完后,我不打算再上诉,我希望赶快服刑,服完刑后赶快出来!”

    记者问他,为什么这样想?他说:“我很遗憾,我做错了很多事,晚节不保!不过,我这样做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为了教育我的孩子,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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