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搬到了穷人聚居的滴水巷,租了两间极小的房子,勉强安顿下来,已经年过四十的金贵不得不与以前那些他瞧不上的人一般,每天去外揽工,如果一天找不到工作,第二天,全家都得挨饿。
金贵原本的细皮嫩肉早已变成了古铜色,从没负过重物的肩膀已是痂痕累累,原来胖胖的手如今老茧重重,脸上风霜重重,乍一看怎么也是年过五十的老汉了。
但他还得每天出去拼命,不然家里人就得饿死。
推开家里的篱芭门,便闻到了一股香气,他抽抽鼻子,居然有红烧肉的香味,心中大为奇怪,自己每天挣得钱能买到一家人吃的米再加上一点小菜就不错了,怎么老婆今天居然买了肉?使劲地抽抽鼻子,不错,的确是红烧肉,这是他以前懒得吃的东西,但现在,却是想吃而吃不到的。
几步窜到屋门口,房门大开着,三个孩子坐在饭桌前,眼巴巴地瞅着饭桌上的菜肴,桌上不仅有红烧肉,还有鱼,今天的菜品着实丰盛,可是相比起以往,又算得了什么,看着几个孩子的贪婪的模样,他不仅大为心酸。
“当家的,您回来了?”妻子笑意盈盈地迎了上来,自从家道败落之后,很少看到妻子的笑容了,今天这是怎么啦?
指了指桌子,“这是?”
妻子赶紧道:“当家的,您来朋友了,这是您的朋友出去买来的。”
随着他妻子的说话,黑暗的角落里站起来一个人。油灯放在桌子上,里面光线太暗,金贵居然没有看清楚屋角还坐了一个人。
“您这位朋友看我们可怜,不仅买了好些肉,鱼,还有几十斤米粮!”妻子小声地道。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自从家道败落,昔日的朋友早就没了踪影,亲人?除了屋里这几个,还有吗?看着从屋角走出来的汉子,金贵眨巴着眼睛。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有这么一个朋友了?
“金大哥,我是杨二啊,您认不得我了?当年在翼州的时候,我租种了您家几十亩地呢!”来人拱手笑道:“承蒙金大哥厚道,当年的佃粮收得极低呢!”
金贵看着这个自称曾是自家佃户的人,实在想不起来了。
“金大哥。要不是在集市上看到嫂子买菜,真正想不到您竟然落到了这一步田地,这可叫我怎么说呢?”自称杨二的人明显是个自来熟,热情地拉着金贵的手,不停地摇晃着。
一边的妻子眼圈一红,低下了头去。当时她哪里是在买菜,而是在捡别人不要的烂菜叶子,回来拾掇拾掇,总是能吃的。
被杨二拉着手,金贵的心中却是一动,那人的手绝不是常年种田的手,金贵是个精细人。当年亦是有千亩土地的人物,种田的租户他见得多了,那一双手上的茧子太明显了,这个人手上也有茧,可是却不是那种种田磨出来的,倒像是……他突地打了一个抖,这是经常握刀的手。
他顿时哆嗦起来。
杨二明显察觉到了他的异状,拉着他的手,笑道:“金大哥,孩子们饿坏了。不如让他们先吃,我们到院中说会儿话?”
感觉到杨二重重地捏了自己一下,金贵心中更是一抖,看了一眼桌子上三个孩子和一边的妻子,赶紧点点头。“好的好的,我们到院中聊会儿。”
杨二回声道:“嫂子,将桌上那壶酒给我们拿来。”
金贵的媳妇不但拿来了酒,还将那碗红烧肉也端了出来,“当家的,你每天辛苦,吃点肉才有力气。”
看了一眼屋里可怜巴巴地三个孩子,金贵摇头道:“不用了,我晌午在老板那里喝了一碗肉汤,肉给孩子们吃吧!”
杨二亦笑道:“是啊是啊,看孩子们都馋成啥样了,嫂子只需将桌上那碟煮好的盐豆给我们就成了。”
两人手拉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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