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困难,没有吃的东西,没有水喝,半夜趁对方睡着了,偷偷的挪到一边解个手,艰难的日子过了两天。
两天来,罗彩衣总是不停的挑起话题,不停的询问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希望能够难住霍元真。
可惜,这个贼和尚的本事大的很,和其一比,罗彩衣发现自己有点儿笨,每每讨论,总是以失败告终,最后罗彩衣不得不装出生气的样子来掩饰尴尬。
第三天早上,两个人的伤终于好的差不多了。
伤好了,就要去寻找出路了。
寻找出路也有一个难点,就是这峡谷漫长,不知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罗彩衣主张往东,霍元真主张往西。
罗彩衣道:“你这贼和尚,一心往西是想上西天吗?”
“女施主,贫僧说往西,自然是有往西的道理。”
“有什么道理?你没看到地上有一条小溪流吗,无论江河,水都是往东流,我们只要跟着溪流的方向,早晚是能找到出路的。”
霍元真摇了摇头:“正是因为溪流的原因,贫僧才主张向东,水往低处流,如果向东,只会越走越低,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尽头,而我们如果往西去,就会越走越高,定可找到溪流的源头,即使不能找到源头,一直往高处走,自然也可以离开这地势低的峡谷。”
即使罗彩衣如何不愿,也不得不承认,贼和尚说的有道理。
拽了拽身上的衣衫。从高空落下,被那些树枝一划。两个人的衣服都有些破损,霍元真的僧袍是自己的绸缎庄特制的,身为方丈,那些人自然是用最好的面料。最精致的做工,高空跌落,破损也不是太严重。
反而罗彩衣,一身彩衣已经无限向要饭的靠拢了,又破又脏,而且腰背之间已经划开,之前坐着还不觉得如何,现在已站起身,雪白娇嫩的背部肌肤露了出来,弄的罗彩衣只能走在霍元真的后面。
走了一段。霍元真也觉得实在有些不方便,后面始终有人跟着,那感觉不太好。
想了想,干脆再次将袈裟拿了出来,对罗彩衣道:“女施主,这件袈裟你披上吧。”
罗彩衣感激的接过了袈裟,毕竟自己不能一直如此遮遮掩掩的,虽然这是一件和尚的袈裟。但是好歹能遮盖身躯。
结果袈裟一看,罗彩衣非常惊讶:“和尚,你这么有钱?这件袈裟,哇!这么多的珠宝,天呐,你莫非是将寺庙卖了买的袈裟不成?”
“此袈裟乃是佛祖所赐。女施主能够披着它,实乃是有缘人。”
“谁想跟你们和尚有缘。”
罗彩衣轻声嘀咕了一句,还是接过了袈裟,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还是将袈裟围在了身上。
宽大的袈裟包裹着罗彩衣玲珑的身躯。乌黑的长发披散而下,露出那俊俏的娇颜,看的霍元真都是心中暗动。
这俏女子确实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披着和尚的袈裟,也不曾有损半分,反而有一种制服诱惑的感觉。
从小到大头一次披上袈裟,罗彩衣也有些不好意思,脚下加快,蹬蹬的向前走去。
走了一会儿,两个人都觉得有些累了,直接施展轻功,顺着峡谷一路飞驰。
果然如同霍元真说的一样,地势越来越高。
峡谷的深度估计有一千多米,两个人跑跑停停,大约两个时辰后,深度已经不足五百米了。
而且峡谷也逐渐的宽阔起来,地面上的溪流也变成了小河。
罗彩衣看到了希望,心中兴奋,不时的回头看一眼霍元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霍元真也挺高兴的,毕竟在这个峡谷里呆了好几天,也想尽快离开。
自从跌落谷底之后,霍元真就联系不上金眼鹰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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