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陶器(2)(第3/4页)  从荒野到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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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了嘴想说啥没赶得上,好么这跳鹿也是个傻子,要说自己不生气是不可能的,飞来横祸把头发烧成那样自己本来就不希望别人注意,这傻子倒好非得把这事情挂在嘴边上。不过呢,自己何必和他生气,不妨逗他一逗。

    “跳鹿朋友,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知道印第安人可以有不止一个名字,我可以给自己起一个,比你起的这个更合适!”眨了眨眼弗里兹继续说道“你看我给你们带来了石蜜,印第安人过去也经常叫尊敬的白人爸爸,你不如就叫我糖爹(suger daddy)吧!”

    历史上印第安人在很多时候称总统、国王或者有身份的白人为白爸爸,他们自己并不觉得是侮辱。他们也极爱给别人起印第安名字,比如被苏人杀死的卡斯特将军就有个印第安名字——辰星之子,也有起的没这么拉风的,大陆会议汉考克议长的印第安名叫“伟大的树“。

    糖爹这称呼相当于中文干爹的意思,但另有更深一层的涵义,特指大龄男性和女孩建立在金钱、物质上的暧昧关系。现在弗里兹把这个词先占用了想必以后人们会继续发掘出什么甜爹、蜜爹的第二涵义,有人自甘堕落,弗里兹消灭一个词能影响啥呢。

    “这名字意思很好,读起来也顺口,糖爹、糖爹……”跳鹿没有反对,还大为欣赏,把这个称呼念了一遍又一遍,弗里兹快要憋不住笑啦。

    弗里兹拼命忍住笑意,对跳鹿说:“以后你可以这么叫我,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你叫我弗里兹,在其他白人面前时也别这么叫。“

    “糖爹你真是一个好白人,我的一个祖先曾经跟随马丁夏尔提埃来到山这边,他也是一个好白人。那时候这里有许多的白尾鹿,肖尼人可以用鹿皮换来许多的朗姆酒和白兰地尽情痛饮,可惜他去世后他的儿子是个禁酒份子,要在部落里禁止肖尼人喝酒。“跳鹿舔了舔嘴唇,”真想过一天祖先那样痛饮的日子啊!“

    弗里兹心里对跳鹿这样贪杯的肖尼人无语的很,酒精和天花毁掉了北美印第安社会的根基,可是他这种糊涂蛋还沉迷于酒精的诱惑不能自拔,白人根本不需要用枪炮仅仅用朗姆酒就征服了北美印第安人,谈判时用不再卖酒做威胁就能使印第安首领们妥协让出大片土地。

    “酒你们早晚会有的喝,那些坏白人已经跑你们的土地上去盖房子了,你还光想着喝酒,“弗里兹打算再逗逗他。

    “肖尼人根本就不怕那些白人胆小鬼,即使他们派来军队肖尼武士也不会认输,我妻子的父亲就打败过红外套的白人军队,从那以后他们的军队再也不敢在肖尼人面前出现!“

    这话信息量太大,弗里兹还要消化一下,红外套指的是英军,再没出现很正常因为独立战争爆发了,这大概指的是英军最后一次跟肖尼人作战;看跳鹿的年龄他的岳父参加的不是庞蒂亚克战争就是邓莫尔战争。不过自己听说他们走印第安战道推测他们来自北方,邓莫尔战争却是在南方。

    其实这是弗里兹不了解肖尼人的风俗,肖尼人不能和同一个氏族的人结婚,类似于同姓不婚的传统,所以他们四处迁徙也有一个作用就是为青年人找到婚姻的伴侣,父系社会的肖尼人部落成员交换是很频繁的,他们可以自由加入到其他远方的部落。

    而跳鹿提到的邓莫尔战争是英军在13殖民地和印第安人打的最后一仗,也是邓莫尔勋爵无视1763年皇家条约中对土著民族的承诺进行的战争独走,他费尽心思夺取俄亥俄河以南的土地到头来不过是为新生的美国做嫁衣,战后几个月独立战争就开始了。

    1774年英军加上民兵一共出动两千三百人,他们的对手pekowi部族肖尼武士只有将近三百人。

    肖尼人诱敌深入,选择路易斯上校这一路英军进行歼灭,他们乘夜色扎好木筏渡河接近英军营地,还分出人手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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