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初来乍到(第1/4页)  魔印临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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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年前,在亘古的魔法宇宙中,一个伟大的种族诞生了。他们天生拥有良好的身体,和优质的魔核。他们的任务,似乎与生注定,只为了创造极高的文明。

    他们自称天神。

    为了文明繁荣昌盛,天神们极力开发宇宙,利用空间,能量,时间等技术,他们创造出一颗能够让他们长寿的星球。不过在此之上,磁晶是一切的源头。

    可这仅仅维持了七百年,最后他们还是失败了。不仅因为探索宇宙而导致的能源大量消耗问题,还因为内部矛盾激发而引发的分裂。从那时起,科技因战争毁于一旦,文明从此陨落,一切回到原始时代。

    但一切没有完全毁灭,上古天神曾留下来了三条空间通道,后代天神统称为极域。每一个极域,通向一个星球。天神中的第一位神王认为,这是文明复苏的开始。

    而在那个时代,第一个被探寻的便是地球。天神们称它为“凡域”,他们将魔法,知识,连同他们的文明一并带到了这个世界。

    凡域,是人类生存的星球,在这个世界里,任何生物都要接受生老病死的折磨,连天神也不例外。因此,也被称为炼狱。

    而在这个星球最为强大的力量,就是魔法。每一个人出生,就拥有开发它的潜力,魔核便是潜力的象征。当一个人能够召唤魔核之后,便可以开始修行获得魔印。魔印是释放魔法的载体,魔印积累的越多,释放魔法的等级就越高。魔核的显现位置在手掌心。魔印的显现位置通常在右手臂。

    不过人不是唯一能够拥有魔核的生物。因为其他动物智商过低,无法利用魔核修炼魔印,所以当它们死后,就会掉落灵魄。灵魄是能够为人所用的生命力量,但奇怪的是当人死后,不会掉落灵魄。

    魔法自带属性,分别有光系,雷系,金系、风系……等九种。

    故事开始……

    在凡域中的奥斯特帝国,有一个极负盛名的城市——诺斯兰。这不仅是这个国家的国都,还是它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之一。

    六月中旬,天气还不是很炎热,但路上的行人都穿上了短袖。正午的太阳照耀着整座城市,这是为数不多的好天气,然而安宁被打破了。

    路上的行人都不约而同的注视着两个人,这两个人都身穿白色战衣,形貌昳丽。其中一个金发蓝眼,样貌不凡,挺鼻薄唇,眉清目秀,眉宇之间透露着一种让人宁静的气息,他的全名叫卡尔·塞缪斯。另一个银发金眼,清新脱俗,明眸皓齿,玉树临风,微红的脸蛋是他致命的攻击,任何女孩都无法抵制这种虎头虎脑的可爱男孩,他的眼眸深邃而不深沉,他只有单名,叫莫笙。他是神域第四代神王的儿子,话说他父王给他起这名字也是意味深长。

    行人都议论纷纷:“他们是谁啊?……穿的这么神秘是来spaly的吗?……好帅啊,像某某明星诶!……”诺斯兰来过很多奇装异服的人,但像这两个还是第一次。

    “什么情况?这些凡人很针对我们吗?”莫笙问卡尔。

    “应该不是,他们关注的是我们的服装,我们应该找个地方把衣服换了,但……好像没有地方可以换衣服……”卡尔环视四周,的确没有地方可以换衣服,连个厕所也没有。他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想办法回去。”

    “回去魔域吗?”莫笙又问。

    “不,回去神域,然后去救艾莉他们。”这是卡尔现在很想做的事。

    这并不是他们熟悉的世界。几个小时前,他们在凌晨时分来到这个黑暗世界。卡尔原本以为这个世界没有光明,可几个小时后他就打消了这个观念。他们之前也以为这个世界没有动物,毕竟降落位置全是树木。不过等他们走出森林,看到连片的耕地时,才发现这是个“落后”文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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