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之九 眼球 下(第1/2页)  死神代理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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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发生三天后,因为技术难度大,现场几乎没留下任何证据,唯一的锯条也只是为了扰乱警方视线,案子一度陷于僵局。这样涉及新新工业中某个高位人物的恶性事件,在宁海,破案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省公安厅和二处挂牌督办,意味着接下来展开的可能是各方面菁英联合行动的大事件,所有人都铆足了力气,准备在这个案子上大出风头……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自视过高,才会造成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管别人的意见,每次的案情讨论会上,都是烟熏火燎的,虽然不关我什么事,破案的压力在怎么大,我的报告亦是那样,完整而简洁,之所以在意,是因为我不想每天一出会议室就直奔洗手间换衣服,那些讨厌的烟味,实在叫我难以忍受!!

    当然这样群策群力的讨论,很快使大家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报复杀人案,凶手针对的是工厂厂长,应该着力调查和此人相关的人员,手头上的资料显示,此人刚愎自用,任人唯亲,几十年以高压手段管理工厂,甚至设立了私刑,从很大层度上,他结怨的范围实在很广……另一派则认为这不是简单的报复案件,双方每天要吵上半个时,才能开始讨论到正题。

    从我手头上的资料,以及和其他鉴证人员的讨论来看,我们的意见偏向于二处,所以今天他们还在那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拍案而起,现在想来,若不是这一时的冲动,或许我现在还好好待在警视厅,不用天天跟着白若处理二处档案,遇见那些稀奇古怪、光怪陆离的事情……

    我陈述了案件的特点,一般报复性案件,多半发生的比较匆忙,歹徒多为临时起意,凶器可能是随手准备的,而且“打了就跑,杀了就躲”的可能性极大,因为歹徒不想暴露身份,还有他亦会有愧疚和自责,因为可能他的本性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然,这个案子却有些不同,凶手不但行凶,而且残忍的将被害者眼球剜去,还用利器,极有可能是专业工具,对受害者进行了解剖,偷走或者扔掉了死者的部分内脏器官后,还将创口缝合,按照作案时间,他在现场起码逗留了四五个时,证明他有良好的心里素质,从他切割伤口的娴熟程度,我怀疑他是专业人员,说报复很有可能,但绝不是单纯为了报复,再来资料上可以看见,我们在现场发现的锯条,据我们鉴证科的检验,是隔开受害者喉咙的凶器,凶手为何要选择钝拙、不衬手的凶器,而不使用锋利的手术刀——呃,当然,还有其它可能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凶手综合了专业型、智慧型、熟练型的嫌疑犯……

    当然后面发生的事情,不得不再让我叹一声,所谓天恢恢,可能在冥冥之中,人在做,天真的看得见!而且是非曲折,报应轮回,应劫不爽,己方人马不甘心滞后于二处,再次对现场进行了搜查,这次,不仅对外面,还对宿舍区展开了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们找到了真正的案发现场,在楼上某个单位,我们找到大量血迹,和一块被鲜血染透的木板,这就可以解释,为何尸体身上有多次搬动的痕迹,而那块木板,很有可能就是凶手屠杀死者的“砧板”,我仿佛可以看见行凶者残忍的所作所为,因为这些,我仿佛也很熟悉,每天对着那些新鲜的‘鱼’,我不都要做这些吗?不同的是,我解剖的是死人,是医学证实已经脑死亡的死人,而他屠杀的却是一个活生生被他残害的弱女子,我难以想象那个人有着怎么样的变态心理,也不愿意多想……

    现场就是现场,再怎么心翼翼的人也会留下蛛丝马迹,除非,他不是人!

    鉴证科在现场像警犬一般搜查了半天,终于得到了重要线索,我们找到了怀疑是凶手的毛发以及半枚清晰的指纹,有了这些东西,可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就是刑侦科的任务了……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到这里为止,我这个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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