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队长心里盘算:“看这小子衣着谈吐,定是大家出身,这种公子哥儿人傻钱多,不狠狠宰他一刀,更待何时?”
主意打定,佣兵队长大笑一声道:“三百?你以为打发要饭的?告诉你,大爷这个宝贝少了五百不卖!”
少年微微一顿,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好,就依你,成交。”
佣兵们一惊,心道:“这小子果然人傻钱多,居然不还价!”
看这少年如此阔绰,几个佣兵不怀好意地交头接耳一番,贪婪商议道:把晶核卖个这小子,还不如直接上去抢了他身上的几百金币来的更痛快!
他们都是盗贼响马出身,杀人越货那本就是家常便饭。队长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往四下打量了几眼,确定少年身边没有其他人随行,然后干笑一声,问道:“你身上真的有钱?”
少年没有答话,直接隔空扔出一个大钱袋子。
“叮咚!”钱袋掷地有声,落在了士兵和少年中间,看样子很饱满,足够五百金币。
少年笑嘻嘻道:“不就是金币嘛,这玩意儿小爷不缺。”
一个瘦高个儿强盗立刻冲过去抓起钱袋塞进了怀里,旋即狂笑起来,“哈哈,弟兄们今天运气真他娘的好!刚抢了头金狼,又遇见个傻小子”,其他强盗也跟着狂笑。
少年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被耍了,竟也傻呵呵跟着笑起来,那笑容干净的像个天使。少顷,少年道:“好了,钱给你们了,晶核现在可以给我了。”
佣兵们闻言愈发笑得合不拢嘴,狞笑道:“小兔崽子,难道你不知道有一种人叫强盗?”
那少年却面不改色,依旧只是笑眯眯看着。强盗头目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多年刀把子上打滚儿的职业生涯让他形成了一种本能,他本能地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危险。
“停!”强盗头目大喝一声,强盗们面面相觑,疑惑地看着首领。
那个瘦高个满脸不屑,心想:队长真是疑神疑鬼,一个小孩子何至于这么紧张?
然而仅仅一秒钟之后他就突然明白了生姜还是老的辣,只是代价有些惨重,因为一秒钟之后他死了。
“咻!”
一只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利箭,瞬间就射进了瘦高个儿强盗的眼睛。
箭很长,霸气而精致,箭头为精铁打制,一看就是穿透力极强的劲弩。
“耶!爆头!”一个欢快的声音从城门左侧那高耸入云的箭塔上传了出来。与此同时,城门右侧箭塔上也传出一个声音道:“这个人头让给你,现在你十七个人头了,比我还差六个,你要继续加油哟。”
强盗们闻言顿时骇然失色——本以为自己是狼这少年是羊,哪知道人家原来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
少年引他们上套,旁边两大箭塔上面一大堆弓箭手伺候着,甚至还相互比赛射杀强盗取乐!
强盗头目不愧见过世面,他清楚这种时候继续耍横很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求和。道儿上混了这么多年,见风使舵那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于是他突然就转变了脸色,朝着地上同伙儿的尸体破口大骂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抢劫?而且还是对一个孩子下手?这种恶棍,死有余辜!”
强盗们一愣,旋即都反应过来,一个个都跟随首领,对着地上的尸体破口大骂。
可怜地上这哥们儿,若是此时还有意识,估计要被气得爬起来再死一遍。
骂完同伴,那头目又满脸无辜地对少年道:“尊敬的少爷,我们可都是老实巴交的生意人,您可千万不要因为这个败类一时冲动,而迁怒于我们全体。”
其他强盗闻言,也都捣蒜般点头附和。
少年面不改色,死人对他来说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他依然微笑道:“好说,把金狼晶核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