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个问题真的超级蠢!”
她以前说过无罪推定的吧?
……不过没说给公众。
克拉克被她严肃的态度弄得也忍不住严肃了起来,“抱歉,是我事先的功课没做好,那我们换个问题吧,您如何看待蝙蝠侠的不杀人原则?”
温蒂妮:“……”你们为什么这么想听我讲蝙蝠侠?就因为我是哥谭人?
她哪知道,这些问题其实是克拉克因为私心想了解一些八卦。
“首先,不杀人。杀人犯法,这是常识,不是吗?”
“其次,原则。我很敬佩有着明确的、并且从一而终的底线和底线的人。”
“最后,不杀人原则。如果让我在快意恩仇、仅凭个人道德判断就夺取他人性命、将法律踩在脚底下的犯罪嫌疑人和他之间做选择,我会更愿意信任一个有着不杀人原则的人。”
克拉克在心里吐槽,这个姑娘真不愧是蝙蝠侠喜欢的人,连说话的口气都跟他好像……
“我们聊点轻松的话题吧,如果要结婚,您会选择爱情还是物质?”
“嗯……抱歉,请问这两者有什么冲突的吗?”温蒂妮很诚恳地问。
难道不能都要吗?
克拉克:“……”她好贪心哦。
“假设不能两全。”
温蒂妮想也不想地答道:“当然是爱情,我不需要物质来锦上添花。”
克拉克:“……”有钱人说话就是底气十足,我酸了。
-
克拉克提的那个关于英雄与罪犯的问题,因为自己也觉得问题太蠢,就没打算放到《星球日报》里,而是在官上当做彩蛋放了出来,顺便出了一些问题的预告。
麦伦:道理我都懂,可是你为什么采访我女票却不通知我?
留学狗惨兮兮:楼上醒醒!你哪有女票!那明明是我的老婆!是的,我和大姐隐婚了,谢谢大家的祝福。
葡萄最好吃了:楼上,你也醒醒……
取名字好难:为什么星球日报采访哥谭人都要问蝙蝠侠……前几次采访布鲁西宝贝儿也是这样……等等,好像采访他们的记者还都是一个人?!
可逆不可拆:我发现大姐和韦恩对蝙蝠侠的看法刚好相反……大姐赞赏蝙蝠侠,韦恩却讨厌蝙蝠侠……亏我还站过他们的……
大姐是我的:不是,大姐和布鲁西宝贝儿?这是什么邪教啊?
可逆不可拆:哪里邪教了?这两个人明明般配得很,至少他们站在一起比韦恩和他以前的众多女朋友里的任意一个站在一起都要般配得多。
可逆不可拆:听我给你们分析:他们家世相当,时候的关系特好,这个你们可以上搜十多年前的新闻,他们经常被拍到在各种宴会上凑在一起玩,还一起上学放学,干什么事情都凑在一起。而且,他们都见过彼此的家长了诶!
尤金:我觉得你们歪题了,哈哈哈哈,大姐的重点:这是一个蠢问题。
数字君:楼上真相了。另外,大姐是法学生吗?为什么这么懂法呀?
你是猪猪:不可能吧,大姐的人设不是跟布鲁西宝贝儿一样的么?不学无术、有钱任性。
不过律考不改名:作为一名法学生,我表示这个问题真的有点蠢,如果蝙蝠侠没钱了,是可以以侵犯人权罪起诉《星球日报》索要赔偿的……(当然,有钱也可以)
u·:不过律考不改名:
一,蝙蝠侠的资助人是布鲁斯·韦恩,想让蝙蝠侠缺钱,只有两个办法:1布鲁斯·韦恩撤资,布鲁斯·韦恩破产。两者的可能性都很。
二,《星球日报》最大的股东是布鲁斯·韦恩……蝙蝠侠应该没多大可能会跟自己的资助人过不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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