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祭词(第1/3页)  无姓之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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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井之徒,欺行霸市,执垮子弟,欺男霸女,江洋大盗,窃玉偷香,一言不合,便拨刀相向的亡命之徒,更是世人典型的“恶人”。

    但大多数恶人,其实都只是那种初级的恶人,他们有持无恐,或者因为一已之私,才会成为“恶人”的身份,很少有那种以杀人为乐,以杀戮为瘾的存在,那种存在,便是摆脱恶人的头衔,应该称之为魔。

    李大刀自衬自己并不是那种无药可救的恶人,他年少时因顶撞了城里一个小贵族,便被公差拿进了狱中,做了五年的苦工,等他好不容易出了狱,才发现自己的父母早已离世,举目无亲,家徒四壁,他索兴便落草为寇,开始了自己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他杀的第一个人是那个小贵族的一个奴仆,五年时间,当初的小贵族已是升为了大贵族,草莽的李大刀接触不到那种存在,只好从他身边的人下手,试图慢慢的尝试自己的复仇。

    但他很快便放弃了这些,偷偷杀了那个十几个奴隶之后,他终于是感到了厌烦,这样做一点效果都没有,奴隶花钱便买的到,而那位大贵族从来没有缺过银钱。

    再后来,他凭着手里一把刀,更多的是自己悍不畏死的脾性,赢得了一个“李大刀”的名号,正式算的上是小有名气的江湖恶人。

    再以后,卫国乱起,战火连天,无数乡民流离失所,拳脚功夫敌不过肚皮的饥饿,他只好离了山寨,辗转向晋国而去。

    之后,他便碰到了张老大一伙,稍作比试之后便投了过来,他自认赢不了这个沉默的男人,稍作权衡,留下得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辗转旅途,邪魔四起,强大的妖魔,诡异的鬼怪,漠视人命的凶匪,都让李大刀觉的留下来的确是正确的,直到今夜,他自觉遇到了人生中的重大机遇,而自己,应该紧紧抓住这次机会才是。

    “你很不错,看你这样懂事,这小娃子剩下的这点脏器,便赏你吃了吧。”

    老妇的嘴角还有血迹,李大刀不敢抬头,虽然他的手里沾染过十几条人命,而且刚刚又加了一条,但这个凶名不小的草匪此时却有些胆颤人惊,隐隐有些后悔。

    “谢,谢仙佬赏赐……”,他的喉结抽动,小心接了过来。

    如同野兽般生吃血食这种事情他是从来没有做过的,所以李大刀接过那小半块鲜血淋漓的人心之后反而有些惶恐起来,一时进退两难。

    好在老妇并没有催促,或者说她并没有将这种事情放进心上,她站了起来,众人忙是低头退在一侧,有些不明白仙佬要做些什么。

    矮小的老妇打量了场中神色各异的众人,她看到古井无波的张老大,围在他身旁那几个警惕而又有些紧张的汉子,二三十个头发花白,骨瘦嶙峋的难民们,又是低头扫了一眼被死死压在雪里的小公子及被扒光衣袍晕死在地的小公子的弟弟。

    这些人她从未见过,却又那样熟悉,路经狐仙庙前来祭祀的人成百上千,有所请求的狂热而虔诚,心怀鬼胎的人警惕又畏惧,而祭品们恐惧又愤恨,却又那样弱小,那样无能为力。

    最后,她又是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瞥了黑暗中的某处一眼,终于是收回了目光。

    “真的是让人难以抗拒的味道,一会儿怎么吃这个藏在一旁的小娃娃才好呢,”老妇心中犹豫不决。

    但众人却并不知晓仙佬心里的念头,他们只看到老妇满脸肃容的从自己的衣袖之中取出了来了一个黄色的泥像,很是小心的放在手掌之中。

    那雕像约有两个拳头大小,十分小巧玲珑,泥像的五官模糊,看不清面容,虽然是人身,却是不知男女,倒是泥像持在手中的一个小玩意很是传神,那是一个银色的铃铛,一看就很是特别。

    众人只是看了那泥像一眼便觉的一阵失神,有几人竟已是鬼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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