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3章 东窗事发,追溯祸源(第3/5页)  权少请关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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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列。

    按照先甩图,再下结论的顺序,有条有理地进行剖析。

    行文间,偶尔皮一下,来点无伤大雅的幽默或者机灵古怪的吐槽,增强趣味。

    但关键地方却措词严谨,一看便知笔者的专业程度。

    岭上结束,宗泉接下,最后轮到明达。

    而精彩之处当然要压轴出场。

    1、明达与恒生签订合作协议时间在一个星期前,这个项目最初是由明达方面主动上门,表明合作意向。

    附图:明达项目部经理(脸部马赛克)与恒生珠宝中华区CEO(同样马赛克)在希尔顿酒店顶层会议室见面。

    2、从立项到谈妥,最终签订合作协议,前后加起来不到半个月。(效率真高,呵呵哒。)

    附图:双方签订合约后,明达项目部经理亲自送恒生CEO离开。

    行内人周知,一个项目,尤其是大项目,从评估到最终敲定少则一月,多则半年(半路夭折的不算),可恒生的项目明达仅仅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草率决定,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反正笔者很奇怪。

    究竟是人性的沉默,还是道德的沦丧?

    开个玩笑。说回正事,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正常的分为以下两种——

    老伙计之间合作过多次,信任已达可观水平;双方具有亲缘或姻亲关系,譬如夫妻档。

    据笔者所知,明达与恒生并不满足上述两类情形。

    那么就只剩不正常的两种——

    要么双方公司为牟取暴利,达成不合法协议,简单点说,你装疯来,我卖傻,只要有钱赚,管他干净不干净,昧不昧良心。

    要么就是双方公司负责此项目的员工个人行为使然。在项目接洽过程中,收受好处,欺上瞒下,为不利一方提供有利伪证,促使项目最终谈成。

    So,大家以为是哪种?

    内容到此戛然而止,交由大家发挥聪明才智。

    网民纷纷化身福尔摩斯,其中不乏专业人士,这年头,谁还没个精分小马甲呢?

    被顶到最前的三条评论如下——

    “首先,笔者给的全是干货,有图有真相;其次,分析到位,有的放矢,逻辑之缜密;最后,如果笔者给出的证据全是实锤,那么明达清白不了。”

    “就在半小时前,明达官网官博齐发声,表示要将恒生送上法庭,并要求赔偿,那么由此可见,笔者给出的剩下两种不正常情况中,公司行为相互勾结并不成立,毕竟,明达敢告恒生,足以证明自身没有把柄握在对方手里。那么就只剩员工个人行为,目测明达项目部经理,没错就是那个打了马赛克的女人,有问题!献丑了[抱拳]。”

    “扒皮:明达项目部经理,沈如,22岁,沈家千金,明达现任总裁之女,毕业于G大,XX专业……”

    明达公关部,正积极控评的众人彻底傻眼。

    “什么情况?我是不是眼花了?”

    “沈经理,她……”

    “以讹传讹,假的吧?”

    “我看过那篇帖子,有理有据,且细节方面完全吻合,包括项目首次接洽、中间多次沟通,以及最后签约,时间、地点以及双方出席人数,都正确无误,对方还有照片为证。”

    “可……沈经理怎么会是这样人?再说,也没必要啊!本来就是自家公司,用得着为了那点回扣……”那名员工说不下去了。

    沈家的公司没错,但沈家却不只有沈如这一个孩子。

    就在这时,一名员工突然扬声——

    “快去‘点金圣手’论坛,那个自称笔者的人又发布了新动态!”

    点开网页,不到一百字的内容,却是为前面进行的一系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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