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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秀秀。”

    早在来之前,简西就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可在看到蓝秀的那一瞬间,受到的冲击还是不同的。

    对于原身来说,蓝秀是他相伴数十年的妻子,也是被他辜负了一辈子的女人,可对于简西来说,蓝秀是完全陌生的。

    简西本以为自己在看到蓝秀时会很尴尬,甚至手足无措,可真当蓝秀站在他面前时,他才发现,原身留给他的记忆对他的影响远比他想象中来的大得多。

    原身并不是那种真正恶到骨子里的人,他做的很多选择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无可奈何的。

    十六岁那年,原身因为二哥的恶意陷害被迫小小年纪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生活又十分艰苦的乡下,人生的前十六年,他做过最累的事就是早起上学,偶尔帮爸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来到乡下后,他得在公鸡打鸣后立马起床下地,顶着烈日除草犁地,等到了队上统一施肥的日子,他还得忍着恶心,去挑那些人畜粪便沤好的肥料

    一开始,原身还会经常往家里寄信,求父母想办法把他接回去,或许是心存愧疚,那段时间,家里时常会寄粮票糖票过来,靠着家里的补贴,原身偶尔还能借口生病偷懒,即便少了那么几十个工分,也能由父母寄过来的粮食解决口粮问题。

    可随着时间流逝,父母的愧疚在减轻,尤其是在大哥结婚,新嫂子进门后,父母的来信越来越少,往往他寄回家五六封信诉苦,父母才会寄那么一两张粮票过来,话里话外还提醒他,他已经不小了,应该成家立业,自己养着自己了。

    原身渐渐认清楚,自己的父母是靠不住的了,他的未来,都会留在这个贫瘠的小乡村里。

    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原身将目标放在了村里条件最殷实,又是出了名疼爱女儿的蓝家身上,他的模样好,又有别于乡下那群粗壮的汉子,很会放低身段说一些肉麻的话哄骗小姑娘,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蓝秀自然抵抗不了原身的诱惑,不顾父母的反对担忧,和原身谈起了朋友。

    那个时候原身也是有过真心的,毕竟蓝秀除了没念过书,不是城里户口外并没有什么缺点,她性子温婉,可以包容原身很多婚后才暴露出来的小脾气,同时她又有乡下女人的坚韧淳朴,承担家里很多家计,加上两人后来又有了女儿,自觉回城无望的原身渐渐将心思放在了这个家里,一家人着实过了一段时间的幸福生活。

    而且原身也不是没有优点的,比如在乡下主流重男轻女的情况下,他倒是和自己的岳父一样,对女儿简丹十分宠爱。

    那个时候,乡下有不少女人都羡慕蓝秀,因为她有个疼女儿的父母,在寻常人家连女儿的彩礼都要截留,只给女儿一床被子就当是陪嫁的年代,蓝秀的父母给了她一桩青砖灰瓦房;在乡下男人普遍喜欢粗声粗气说话,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打人的时候,蓝秀的丈夫文质彬彬的,从来不和蓝秀大小声,追求蓝秀的时候还曾给她写过几首小诗,辞藻华丽,听起来比书本上写的还要动听

    蓝秀太幸运了,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想要发掘她的不幸。

    于是在蓝秀嫁给简西后多年不曾有孕,好不容易怀上了,却生了一个闺女后,那些女人的怨气有了一个宣泄口。

    在她们看来,没有一个男人不爱儿子,蓝秀生下女儿简丹的时候,简西都已经二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在乡下早该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结婚早一些的,最大的孩子都能够上学了,现在蓝秀生了一个闺女,简西心里一定是不高兴的。

    结果这个男人压根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甩蓝秀坏脸色,反而在蓝秀下地挣工分的时候,这个男人抱着闺女喝奶换尿布,虽然很多人觉得他这是借机偷懒,可也不能否认简西对女儿是疼爱的,要不然,他完全可以把孩子往床上一扔,哪里需要费功夫时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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