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一岁那年再次成为一个被丢弃的人。
警察认为我父母的案子是一桩情杀案,因为我把刀上的指纹擦干净后,把刀放到了母亲手里。
母亲,我帮你杀了背叛者。
我的父母都没留下遗嘱,尽管我也有继承权,但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戚面前根本没用。
毕竟,哥谭这个罪恶之都的称号也不是白叫的。
我流落人间,但是又远离人间。
玛利亚修女去世了,因为保护收容院里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被小混混打了一顿,也对,她已经那么大年纪了。
于是,收容院也倒闭了。
但我还是被收养了,收养我的人是我父亲曾经的客户,一位哥谭政府的官员,我现在都记不得他叫什么了。
我知道他不安好心,但是,对付一头狼可比对付一群狼要好。像我这样女孩在哥谭没有庇护,要么出卖身体,要么被人摧毁。
他的家里有一个像是夜莺一样的女人,虚荣刻薄,喜欢在家里开舞会,下午茶总是喝加糖加奶的红茶。
还有一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我只记得她叫爱丽丝,名字很好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像她母亲一样刻薄尖利。
他们似乎没有想办领养手续,我就当个小女仆就好了,不用管那么多,还能干活。
如果还能算是养父的话,好吧,我的养父是个令人作呕的老变态,该下地狱的恋|童|癖,喜欢玩弄小女孩的蛆虫。
而我的养母,是一个爱面子的女人,非但不会阻止她丈夫对我的骚|扰,反而巴不得我倒霉。
所以,相比之下,我那个没有脑子的姐姐倒是讨人喜欢不少。
为了躲避养父的骚|扰,我向爱丽丝提出和她一起住,理由是每个体面端庄的小姐都需要一位贴身女仆。
她答应了,那个老变态的行为也收敛了不少。
一开始我只是睡在地上,但是总是会绊倒半夜起来的爱丽丝。她就弄来一张上下床,我睡在上面,眼不见心不烦嘛。
那个时候,我其实是见过布鲁斯的,在一次宴会上。
不得不说,他可真是一位绅士,看起来就像童话书里的王子。
不过,我很久都没读过童话了。
那次宴会之后,一位深知我养父癖好的政敌找到了我,问我想不想逃离那个毒巢,条件是站出来指证我的养父。
我告诉他这没用,我见过我父亲用法律的漏洞来玩弄规则,而且只是一个小女孩的指控而已,黑白是非多好颠倒。
我想杀了他,包括我的养母,总之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帮自己兽|性的丈夫祸害过多少女孩。
事实上,我没想杀爱丽丝,我甚至有点喜欢她。
不过她不该碰我母亲留给我的手帕,那张手帕甚至都舍不得用,她居然却用来擦鞋!
最终,在那个政客的帮助下,这座城市一个黑暗的家庭就此消逝。
那个政客本来还想杀我灭口,不过我已经跑掉了。
我跑到了一个马戏团,里面有小丑表演和杂技,让我想起了我七岁的生日。
那个时候我有家人,而现在,我孑然一身。
也是在那里,我遇见了杰罗姆。
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红发少年是和我一样的人。
有些人的恶是看不到,但是能感觉出来的。我能感觉到他的恶,他也看出了我的坏。
他揭开了真实面目,阴测测地看着我,说,“看呐!这里有一只没人要的小猫咪。”
他没有杀我,尽管那应该很容易。
杰罗姆的母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表子,她令人作呕,我真的有很多次都想杀了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