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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布坎南·鲍尔温今年21岁。

    他人生中的前十五年在罗宾逊公园旁的一间平房里度过。房子的地段很普通,但好在离混混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有点距离,足以让他的母亲放心的让他跑去公园里打发时间。他的母亲叫萝茜,但那个男人通常用一种腻歪到有点恶心的腔调叫她“甜心”。她的确是一个精致的美人,即使有了一个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她的笑容里还带着少女般的天真。作为一朵菟丝花而言,她是相当成功的,就差那么一丁点儿运气,她就可以顶替那个男人的原配住进上城区的豪宅里——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先被原配的家族干掉的话。

    坦白的说,他心里确实曾为那个只会偶尔摸摸他的头的男人的消失惋惜了一秒。在被赶出房子的时候,他拆开男人给他的柠檬硬糖,把糖纸留在了壁炉架子上。在母亲夹杂着哭泣的哀求声中,他脑海里浮现的的却是他最爱的公园长椅上雕刻的一句话。

    “Salinas River drops in close to the hillside bank and runs deep and green.”

    (赛琳娜河掉落在山坡边上,向着更深处的绿意流淌。)

    他想那里的绿一定不像哥谭一样,呈现着一种仿佛有毒的深绿。

    一个从来没有工作经验的单身母亲在哥谭并不好找工作。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档案一次次的往上传,像鸟儿一样再也没有飞回来过。银行账户被一个个关闭,身上穿的衣服散发的也不再是紫罗兰洗涤剂的味道。当娇弱的菟丝花最终在昏暗窒息的房间里凋零的时候,布坎南弯下腰为木板床上身无寸缕的女人合上了眼睛。

    一开始他没有想当混混。那个男人早就为他支付了三年的学费。他的成绩很糟糕,正确的来说,他只有在那节讲到长椅上铭文出处的文学课上才听进去了那么一两个字。但是学校总有办法让每个学生毕业,让他领个高中毕业证,从此在各个快餐店里当个最普通的服务员,只要没有人横插一脚。

    拳打脚踢后被拿走身上所有的现金并不难以忍受,但在被拉进昏暗潮湿的库房里以后,回家时他第一时间冲去淋浴头下洗了整整十分钟,最后在挺过高烧后做出了辍学的决定。落下仓库锁的男孩的父亲在政府里身居高位,这注定了他能在所有人的默许下把布坎南当做一个低级的笑话。

    从此以后他必须要握住枪才能安眠。拨动扳机的“咔哒”“咔哒”声才能将脑海里锁落下的回声掩盖下去,延伸出一片绿色和缠绵的流水声。他的赛琳娜河。

    他的枪是在帮派斗争中捡来的。他在一个小帮派里混过一阵,发现只有没脑子的人才能过得开心。他们要么不怕死,要么已经死了。很不幸,他还有点脑子,教育总是有点用处的。他去了一家屠宰场做工。那里几乎全是偷渡来的墨西哥人,那很好,因为他们都在祈祷这个月的工资能发下来,好让他们再寄给墨西哥的妻子和儿女。他们很忙,没有空来注意这个沉默寡言的微微佝偻的青年。

    他们都太吵了,身上带着的麻木和愤怒吵得布坎南头疼。短暂午休里才会打开的老式电视机里那个慷慨激昂的宣言着“把非法移民都赶出哥谭”的市长竞选人是墨西哥人最讨厌的人。布坎南猜他们一定不知道这家屠宰场印章里的S是谁的姓氏缩写。

    赛琳娜河已经平静了六年。如果生活能一直这样下去,那他也许有一天能攒够足够的钱,永远的离开哥谭。直到那个调查记者的出现。

    他很笨,布坎南在他来上工的第一天就知道这家伙绝对会把他自己弄死,区别在于是死在流水线上永不停转的锯齿下还是老板的那个房间里。在屠宰场里待得久的人都把那个房间称为“蓝胡子”,一个不能被打开的房间,就像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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