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风尘,半道天明。
天明,那林阡就更难有容身之地。
所谓草枯鹰眼疾,这般的气与快感,引得薛焕百感交集,长啸而歌,先前郁积一扫而光,众将见他精神饱满,蓄势待,知薛大人稳操胜券,箭在弦上,不禁既喜悦又舒心。
“跟随薛大人六七个念头,最想看见的,就是他这般的开心大笑,最怕遇见的,就是他勃然大怒时。”太简单,每个手下对主上。
“薛大人性直,喜怒皆形于色,出言爽利直接,若冲突了别人,本无恶意,若被别人抵触,也决不计较。不要惧怕大人脾气不好,相处久了,知道他那里没有恩怨。”熟悉他的人太多,所以不畏他的严厉,金北到处是他的手下,忠心耿耿。
许是待人接物的真诚成就了他,军功煊赫战绩辉煌的同时,自然而然拥有了一大片拥趸,不是冲着他的楚狂刀,而是冲着他的凝聚力。
而薛焕,说实话没有可以炫耀的身世背景,与薛无情更没有任何交集。金北两薛,一个是“服天下,不凭一刀一剑”薛焕,一个是“取宇内,空余半诗半茶”薛无情,武功相当,年纪吻合,的确引得诸多人猜想,想他们会不会就是父子叔侄,许多传闻多年来也从不断绝,但个个都没有如楚风流想得这么深入。薛焕不禁一笑,王妃真是穿凿附会。薛焕出身寒微,没有那个荣幸生下来就是刀王。
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得来这一切,完全一步一个脚印,自小从军,半生戎马,从兵卒到大将,阅历不比徐辕林阡任何一个少,军旅生涯形成了他太多的习惯态度和原则不可更变,其中就包括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牛脾气。
的确,当武功高深到薛焕这种没有必要对谁顾忌的时候,根本再也不必学那些死活学不来的隐忍,只要能适应一呼百应就够。
闻折柳,忆玉人。
“将军,别动,你伤势很重,已经昏睡了七天七夜。”他人生的第一个败仗,他不记得败给谁,只知醒来时,彻底被“她”的美貌折服。
仅一瞬,心被擒。
那远离战地的偏远乡村,那俗世一隅的山恶水劣,怎就生出那么个清秀尤物,精美得像碰一碰就碎铁汉薛焕,终于知道自己有心弦,会被拨动。
“回将军,我叫子若。”温柔的回应,子若,和他的名字一样,不辨雌雄,这般貌若天仙,偏还巧伺人意,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到底是便宜了这偏远之地。薛焕那颗十多年只牢牢系在战场的坚硬的心,逐渐开始一点一点地分拨给了这里
借故来此,几次三番变成隔三岔五,明明是粗人一个,偏偏也要学诗词歌赋,以子若的名义来荡涤自己的污浊,子若也恋他的楚狂刀,爱在弹琴时邀他舞刀相和,间或拈韵作诗以自娱,风花雪月,相知相契,渐至不可离分。
他终于决定带着子若离开荒僻,却忘记有些美丽太绝对,不能融入世俗就只有彻底消失,再明眸皓齿,最后的下场还不是灰飞烟灭子若,他孤独恬静又风雅如梦的子若,没有能够继续参与薛焕的生活,散成一缕青烟游魂,消失后,却可怕地占据了他所有的怀念。
他刻意不去记得子若死了,他只是悔恨,不该有一念之差把子若来,瞬间,薛焕又回到了世人熟悉的薛焕,单调乏味的生活,直肠子,大脾气,好刀法,真性情,终究每年有那么几天,会莫名地哀伤,比如某一天,是与子若邂逅的纪念,某一天,是与子若初次长拥的时间,又比如,哪一天,是子若第一次在人前勇敢挽住他手臂了,哪一天,是子若第一次握住他的楚狂刀了
什么兄弟情义直到子若死去了,他才现他早爱上了这个男人兄弟只是个托辞,他不抱着子若根本就睡不着,他想起子若时会落泪,他想忘记子若所以他焚了子若的琴,他杀了一切毁了子若的人,杀人太多,所以后来一年不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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