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十三岁时,他便孤身一人在荒原狼穴中,以幼狼为饵,猎杀七匹巨狼,成为村民眼中传奇般存在。
在这与世隔绝的罔山之中,能够让他动摇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时间!
六天,他已在利用一切机会,竭尽全力寻找想要的东西,但却一无所获,这令他有些失望。
他眼前又浮现出阿爷的影子,阿爷最喜欢带弃去长河畔看夕阳。
“阿爷,为何别人都有爹爹和娘亲,我的爹爹和娘亲呢?”
阿爷总是这样回答:“弃儿啊,你的爹爹和娘亲在远方呢。”
“远方是哪里啊?阿爷。”
“远方啊,远方就是很远很远的地方。”
“弃儿,你看,这长河长吗?”
“长。”
“那罔山高吗?”
“高。”
“远方啊,就在那比罔山还高的高山后面,在比这长河还长的河的尽头——大河源头,云之彼端,便是远方了。”
“那等弃儿长大了,阿爷跟弃儿一起去远方找爹爹和娘亲。”
“哈哈,等弃儿长大了,阿爷就老了,走不动咯。”
“那弃儿就搀着阿爷去,背着阿爷去,弃儿做辆小车推着阿爷去。”
“好好好——好孙孙,阿爷跟你一起去。”每当这时,阿爷总会用手轻轻摩挲弃的小脑袋,弃便紧紧靠在阿爷怀里,任由温暖余晖将自己和阿爷塑成雕像
转眼已经是第七天!阿爷,还能熬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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