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久病成医!(第1/3页)  明末第一枭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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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久病成医,无师自通

    一个人病的久了,对医理自然就熟悉了,历史上不少名医,就是由患者转变而成的

    同样的,薛羽在穿越之前,也曾是个皮肤病患者,后背上好大一块皮肤,覆盖着鱼鳞一样的银色屑片,平时又痛又痒的,对生活极为不变

    跑了好几家医院,又是喝药、又是擦药,还得进行紫外线照射,折腾了好几个月才痊愈了。

    而在治疗期间,薛羽查阅过很多皮肤病的资料,也跟好几位医生交谈过,算是弄了个一知半解吧

    “阿莎,过来,把衣服撩起来,让哥哥看一看”

    “好”

    让一个小女孩脱衣服,着实有点罪恶感,不过为了治病,也就顾忌不了这么多了。

    掀开衣服,薛羽仔细观察着,阿莎身上的皮肤和脸部一样,都是惨白色的,动脉血管清晰可见,就像一条条紫色的蚯蚓,在身体里来回爬动着

    另外吗,在阿莎的后腰偏下位置,有一块蝴蝶形状的红色胎记,展翅飞翔,惟妙惟肖,看着很是可爱

    当然了,这跟治病没什么关系,纯粹是薛羽不小心看到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经过一番查看,薛羽初步判断出,阿莎得的应该是日光疹的一种红狼斑疮

    这是一种罕见的皮肤病,患者一旦被阳光照射,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点,痛痒难耐,严重的还会起水疱,引起皮肤溃烂呢

    好在红斑狼疮不属于传染病,与患者身体接触是没问题的,至于如何治疗吗,就比较麻烦了,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敢问秦帅,秦、马两家的祖辈们,可有人患过这种怪病吗”

    “没有”

    “那阿莎出生的时候,皮肤有何异常吗”

    “一切正常,老身还经常抱着她,在院子里面晒太阳呢,直到阿莎一岁多的时候,才突然得了这种怪病”

    不是先天性遗传的,也不是娘胎里带来的,那就好办多了。

    “诸位稍等,我去去就来”

    薛羽飞奔回住所,又很快返回来了,手中提着一个大包袱。

    原来最近几天,薛羽并没闲着,一直为阿莎的病情担心,并跑下山好几趟,弄了几件治疗皮肤病的东西,或许可以起作用。

    “阿莎,把手伸出来”

    “给”

    薛羽先取出一个盒子,里面是黄白色的乳状物,挖出一些放在手心上,双手用力的搓了起来。

    直到双手发热,把乳状物融化开之后,再均匀的涂抹在阿莎的小手、胳膊上,每一处都没漏下,连着涂抹了三遍

    这是防晒霜,不是买来的,这个时代想买也没得买,而是用杏仁、芝麻、牛油、蜂蜡十几种材料配置出来的。

    薛羽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配置防晒霜呢

    说起来一把辛酸泪,都是工作逼迫就来的。

    身为一名勘探员,常年要在户外行走,风吹日晒雨淋的,对皮肤伤害特别大,这就需要大量涂抹防晒霜才行,否则晒成了小黑脸,就更找不到女朋友了

    可商场里卖的防晒霜,价格特别高不说,也只能防止一般的阳光照射,对高原地区的强紫外线就无能无力了。

    因此上,工作的最初一两年,薛羽被晒的皮肤黝黑、还特别的粗糙,这要是移民到非洲去,估计都不用办护照了。

    后来遇到一位老资格的同行,对方同样在高原上行走,却一点也没有晒黑,皮肤又白又嫩的,打听才知道,对方有一个祖传秘方,能自己配置防晒霜用

    这种防晒霜造价低廉、制作容易,防晒效果还特别好,能抵挡住强烈的紫外线,就是气味有一点点怪,像是青年男女身上散发的额尔蒙一般,有点腥、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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