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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前。

    沈母死后的十几分钟,沈宸报了警。

    虽然沈母是因为身体原因过世的,但其主要责任还是在范凝身上,也就是沈刚振老婆。

    范凝听说沈母被自己气死了,一开始很畅快,笑着说恶有恶报老天有眼,可她万万没想到沈母的死会和她有关系。

    直到被警察带走,她整个人都是懵的。

    “等等,你们凭什么抓我是她自己病死的,关我什么事”

    范凝惊恐地大声嚷嚷,拼命挣扎,警察不为所动,公事公办地把她押进警车。

    沈宸也跟着一起去了。

    巧的是公安局正好是他曾经抓色狼去做笔录的那一家,里面的局长大叔对他印象深刻,而且很有好感,为表重视,亲自坐镇审问范凝。

    范凝坐在审讯室里,手上戴着手铐,惊慌失措,她不过是随便骂了沈母一两句,怎么就成了杀人犯了

    “我发誓,我只是说了她几句而已,碰都没碰到她,医院的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那你是承认了你对华琴女士恶语相向,导致她病情恶化,从而造成了她死亡的这个事实了”局长眼神犀利。

    “都说了和我没关系她身体差还要怪我吗”范凝崩溃地大吼大叫。

    沈宸在隔壁房间里做笔录,平静地把事情经过交代了一遍,他记忆力很好,范凝骂沈母的每一个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不久后,沈刚振匆忙赶到,沈母的骤然离世让他震惊,范凝被抓又是一记当头重击。

    了解完情况后,他第一时间恳求沈宸放范凝一马,提都没提沈母的事。

    沈宸觉得可笑,“你怎么不去和法官求情”

    沈刚振看着他冰冷的表情,重重叹了口气,“我真的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唉,早知如此算了,都已经发生了,说再多也没用。”

    范凝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关于把人气死要不要偿命这点,法律的界限很模糊。

    沈宸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范凝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一般不构成犯罪。

    但她有民事责任,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

    就算如此,沈宸还想打官司,但外婆却阻止了他,叹了一口气说“别去丢人现眼了,拿到钱就算了吧。”

    沈宸看了她一眼,像是洞察了她的想法,嗤笑了声,到底没说什么,冷眼看着她接受沈刚振的调解,然后狮子大开口敲诈了几十万的精神损失费。

    沈刚振一看不用坐牢,立马满口答应了,反正他们家有的是钱,这么点金额还不放在眼里。

    而范凝颇有微词,觉得赔大了,那个女人的贱命哪值这么多钱可看着坐在沙发上一脸漠然看着窗外的沈宸,范凝心里打鼓,勉为其难地签下了调解协议书。

    她知道最难缠的不是见钱眼开的外婆,而是看似事不关己的沈宸,外婆只想要钱,而沈宸是真的想要她死。

    双方签了名后,协议书就生效了,沈刚振很爽快,一次性就把钱付清了,外婆也没再纠缠,带着钱回乡下老家安葬沈母。

    沈宸和冬露说了一声后,隔天也回去了一趟,处理沈母的身后事。

    灵堂前,外婆趴在沈母的棺材前哭得撕心裂肺,眼睛肿得像鱼泡,而沈宸则一动不动站在她身侧,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更别说眼泪了。

    仿佛躺在棺材里的人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前来祭拜的亲朋好友看到沈宸这个样子,在背后交头接耳地议论,说他是个白眼狼,生母死了连哭都没哭一声。

    就算装装样子也好啊。

    沈宸充耳未闻。

    然后就是下葬,坟墓建好的第一天,陆续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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