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卿凌道:“现在针对白血病的靶向药已经很多,白血病再不是一个难以攻克的恶病,你为什么不研究其他一些癌症的靶向药?”
杨如海道:“你知道的,不管什么病,一直有人默默地在努力,日以继夜。
至于白血病,现在确实是有比较好的药可以用,但我要的是再往前迈一大步,慢性白血病例如慢粒和慢淋,始终还没能根治,患者需要常年服药,一旦开始用药,一般家庭很难负担得起,一旦出现耐药性,剩下的办法,只有骨髓移植。
所以如果能根治,也是广大病患的一个福音,而且你也知道,近些年患白血病的数据逐步上升,元博士,别浪费了你多年所学和你的天赋。”
元卿凌心里有一股热血慢慢地翻涌,但她没有马上答应,道:“我回去跟老五商量一下才能答复你。”
杨如海微笑,“可以,你慢慢考虑,不着急的,但我相信老五会答应,因为你们是互相成全互相扶持,而不是谁为谁牺牲自己的理想和事业!”
元卿凌默默点头,听到了自己心底的呼唤,她其实做梦都想回实验室,不辜负她读这么多年的书。
学有所用,其实是她最大的福报。
杨如海送她出去的时候,说:“其实每个人都不可能是救世主,但总有人要负重前行,做一点,是一点,聚沙成塔,总能解一方厄困!”
元卿凌很赞成这句话,道:“我会好好考虑,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取一个平衡!”
看着元卿凌驱车离开,方妩问杨如海,“你觉得她会答应吗?”
杨如海微笑,“会,她会答应,心底那团火不曾熄灭,就会继续干下去!”
方妩也笑了,“恭喜你,又添猛将。”
“还有三人,正在物色中,相信快了。”
杨如海回去之后,在电脑里输入了一行字,时空异能天才博士再添一组,组长的名字,北唐元卿凌!元卿凌回去之后,老五他们也回来了。
老五特意试了一下礼服,第一身是白色的西装,烫帖得笔直,穿在身上,挺拔帅气,气质清贵,剪短了一点的头发,在身后扎起,带了几分张狂疏冷和艺术家的不羁。
第二身是黑色的,更修身一些,显得身材更颀长,北唐的太子宇文皓,多少有些霸气,但如今霸气尽敛,微微展颜一笑,比白色那身又添了儒雅,元卿凌看着他,只觉得眼睛都移不开了。
就连内敛的元教授,都忍不住一直点头,全程带着老丈人的笑容,“好,好看,帅气。”
对这个女婿,不管是从外貌还是才能,都满意到不得了。
宇文皓看着众人凝望他的眸光,竟有些不好意思,拉着元卿凌回了房,换下西装。
“真好看吗?”
他没穿过这边的正装,总觉得有些怪异。
“真的好看,特别的英气!”
元卿凌伸手勾着他的脖子,踮起脚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笑意盈盈,眼底温柔。
“你喜欢吗?”
宇文皓眼底颜色加深,搂着她的腰,柔声问道。
“喜欢,特别喜欢!”
元卿凌近乎痴迷地看他,人中龙凤,大概说的就是他这样。
宇文皓抱着她,“老元,我们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
自从上次回去之后,两人心底都一直有个盼望,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婚礼。
自然,回去北唐之后,还会有一个婚礼,但是,意义不一样的,这个婚礼是在她的故土,对她有特别的意义。
“是啊,终于可以实现了。”
元卿凌心里感动又感恩,只是,杨如海的提议,却不知道怎么开口跟老五说。
老五放开了她,问道:“那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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