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钟煜。
郑平洲显然对他的造型很满意,还一边嚷嚷说:“应该给你找只老母鸡给你捧着,那才叫一个原汁原味。”
钟煜绷着一张俊脸,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孙子期待在一边,用笔记本玩消消乐,时不时地抬头看几眼。
岑森林跟温如昀都顺利地过了。
最后是余城。
他是第一次演郑平洲的电影。
刚出道的两年,他接拍的大多是一些高智商高颜值的小生类型角色。直到第三年开始有所转变,他接了国内某老牌导演的剧本,饰演一名冷酷的连环杀手。至此,他的戏路取得突破,并开始有所变化。
他的进步简直是飞跃式的,到去年,他凭借一个双重人格的落魄侦探角色,正式夺得最佳男主角的荣誉,成为金闪闪像奖史上最年轻的影帝。
因为刻意的回避,孙子期没有看过余城的任何一部电影。
而不得不说,郑平洲果然有选角的眼光。
一穿上戏服,面对亮着灯的镜头,余城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就彻底变了。
他坐在凳子上,一手撑着画板,一手捏着断了一半的画笔,神情坚定而迷惘。
他哽着声音说出一句台词,形象与剧本中的流浪画家妥帖地重合在一起。
灯光打下。
一面光,一面暗。
孙子期看着他,心中突然有所震动。
余城。
或许,他原本就是这样一个人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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