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节 三轮大循环(第2/3页)  枢纽:3000年的中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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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有新的财政基础还不够,还需要新的人事基础,这就涉及知识传播技术了,君主因此能够借重来自新阶层的人群,以压制此前与君主形成制衡关系的社会担纲阶层。最终,经过一段动荡,新的均衡会建立起来。这个新的均衡已经是基于面目全非的社会结构了,而过去的普遍理想已经外在于这种新的社会结构,与存在相分离了,所以普遍理想的自我超越就成为新的需求,追求其与存在的合一。

    在大循环的均衡重建过程中,君主是其中的主动方,所以新的均衡点会更加偏向集权秩序一方。但这会导致社会丧失活力,甚至导致一些群体无法被纳入新的均衡关系当中,沦为(广义的)流民,成为无序的破坏性力量,这就是类似于秦这种朝代很短命的原因。但短命朝代之后,通常会伴随着一个伟大的长寿朝代。因为这个新的朝代会汲取前朝的教训,在一个整体性的框架中,把那些新的经济要素以及被抛离出秩序的人群都纳入进来,完成新均衡的构建。帝国社会因此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一个伟大的朝代就会开始。

    在新的均衡当中,自生秩序一面,即社会经济这个层面,会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这种变化是大循环的底层要素,定义着历史长河的河床。而集权秩序则是奔涌的河水,一方面它会不断地冲击河床,改变其样态,一方面其大的走向又会受到河床的约束。

    在这样的一个动态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社会结构在古代曾经有过三次大的结构性变迁。分别是:

    <spass="bold">一、封建社会<spass="mark" title="这里取的是“封建”一词的原初含义,即“封土建邦”之意。《诗经&middot;商颂&middot;殷武》有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春秋左传&middot;僖公二十四年》有云:“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封建”本来指的就是对天下进行分封,封邦内部自治,天子只是作为天下共主存在,对封邦内部事务没有管辖权力;所以,“封建”必然是“割据”的,同时也必然与“专制”对立,因为封建制下,天子根本无能力对天下进行专制。从秦到清这两千多年的历史,是西方历史上未曾出现过的样态,西语中自然不会有对这种样态的一个专门概念,目前学界也未对这段历史的社会属性该如何称呼达成共识,比较多的人愿意将其称为“郡县制社会”。笔者则将“郡县制社会”进一步地区分出其“豪族社会”阶段和“平民社会”阶段,这是受到日本京都学派提出的“唐宋变革论”的启发。关于“封建”概念的详细讨论,可参见侯建新《“封建主义”概念辨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在周代获得完善,终结于秦政。终结此一均衡的技术进展,在于铁器与牛耕的使用,以及竹简的应用;伴随着这个时代的自我瓦解,精神进入到自我反思阶段,东亚轴心文明在中原大地上展开,思想自由地奔流,百家争鸣。

    <spass="bold">二、豪族社会<spass="mark" title="豪族社会自身也有过变化。豪族初起可能只是地方豪强,后来逐渐获得精神自觉发展为士族,士族在南朝又逐渐演化为门阀;同时在北朝方向,门阀之外,还有一种来自草原的军事贵族,它们在隋唐又共同演化为世家大族。所有这些身份,在社会学意义上都可以起到对于君主集权的制衡作用,但起作用的方式又有所区别;同时,在其与君主的权力分配关系上,它们又有着与平民社会的共同差异。为简单起见,本文统称此阶段为“豪族社会”,在具体的探讨中再做具体区分。&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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