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州城外的一个小城镇里,酒肆中,一名疯乞丐被小二撵了出去。
“臭叫花子别赖在门口挡了我的生意!”
“求求小哥,我已经三月没沾酒了就让我尝一尝,一口就好。”乞丐可怜兮兮地拽着店小二不撒手,他奢酒成性,喝酒等同于喝水,喝水等同于没喝。
“快滚,没钱还想喝酒,刨个坑跳下去得了。”小二毫不留情地把他推倒在地上,鄙夷地朝他呸了口水。
小兔崽子。
乞丐心里默默骂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无可奈何地望着酒肆里大口畅饮的酒客,不禁咽了口水。若是第一次第二次,他定会将店小二痛打一顿,但遭遇千百次后他再没了抗力,就这样屈服在了别人的冷眼底下,习以为常。
灰蒙蒙的天空响起了春雷,看样子是要下场绵长的细雨。乞丐揉了揉双臂,裹紧了单薄褴褛的衣衫,失落地垂下头离开。每逢阴雨天,他胸口上的旧伤就会作痛,想用烈酒来麻痹自己,可是眼下难以如愿以偿了。他疼得躬着身子,躲在无人的廊檐底下密密喘着粗气,他从未恨过那一道道伤疤,那是他久经沙场的印记,只是这样的雨天何时才是尽头。
他靠着墙缓缓坐下,仰望苍天无奈的哀叹:“虎落平阳被犬欺,老天何时才放晴啊!”
突然一个酒葫芦掉进了他怀里,他如获至宝地急急将酒壶搂在怀里,更令他兴奋的是酒水是温热的,正好解他身上的寒气。人在落魄之时稍有恩惠则当涌泉报,他感激地看向四周,看见一个头戴斗笠身披黑袍、模样像侠客的人英姿飒爽地倚在对面客栈的门廊上,朝自己吹了声口哨。
“谢了姑娘!”他草草作揖,谢过了陌生人后拔开酒壶狼吞虎咽起来。
林稚灵斜靠的身子当即垮了,她黑纱遮住脸,身着男儿装,甄丙都猜不出是她,岂知周常随随便便瞄了一眼,就看出了她是女儿身!着实令她难为情了。
林稚灵拎了只熟鸡向他走去,躬下身凑近他耳旁:“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周常夺过林稚灵手中的熟鸡啃咬,三两下就把鸡肉吃个干净,连鸡骨头都一根不剩,咬碎了咽进肚子。潦倒了近三年,这一天他终于吃了个三分之一饱,胸口也不再那么疼。
林稚灵细瞅周常的眉目,不再像从前那般刚毅坚忍,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麻木,没有骨气没有脾气,更没有向往,若说他眼神中还有渴望,大概只是想要一顿饱腹的伙食,他仿佛尘埃落定、接受了穷困不堪的乞讨生活。
若非亲眼所见,林稚灵绝对想象不到囧境对人意志的折磨如此厉害,能把一个人磨灭得面目全非,使一个大将军落魄到人见能欺的地步。她似乎开始理解为什么封淡淼被恶贼羞辱却一声不吭,或许在大晏的天下,前朝的臣子忍气吞声只是简单的为了活下去。
见周常没有反应,林稚灵再说了一遍:“先生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这时周常才停下喝酒,木讷地抬起了头,错愕道:“你叫我——先生?”曾几何时,人们已经不再礼貌地称呼他,只唤他瘟神、无赖、臭要饭、臭不要脸…现在突然有人尊敬地叫他先生,他都吓了一跳。
林稚灵不知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只愣愣地点点头:“嗯,大人方不方便。”
这年头难得有人尊敬自己,周常一时虽是蒙了但不是傻,看林稚灵是个阔绰的人,便点头:“有酒有肉到哪里都方便。”
“行,跟我走。”
林稚灵打包了几份大鱼大肉,领周常出了郊外,买了一条小船游至江中。春水寂寂,如毛的雨丝打在江面,无力地画出几圈涟漪。千里莺啼,春江水暖,本该是幅唯美的画面,可林稚灵不是淑女,粗犷的划桨动作溅起大片水花,仿佛有千万头野猪一齐扎水——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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