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三一章 宽厚(第2/4页)  暗黑大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对付这些难缠户。

    王巨交待完了,让诸指使吃酒聊天,然后将侯可喊到一边,两人联名写了一道奏子。

    那就是灌溉区域内,一旦耕田分配好了,一律不准买卖。

    为什么呢,且看韩琦的三丁刺一,针对的对象就是主户,许多劳役也是主户,而且赋税也是按家中的耕地数量来征的。

    所以许多贫困户带田入佃,也就是私下与主户谈判好,一年给主户少量租子,然后将田亩划在主户的名下,至于主户隐田好,还是漏税好,与他们不相干了。

    因此朝廷最后无法完成抓差抓丁,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是丁就抓,导致一些八九等赤贫户也被抓去做义勇,或者当差。

    还有的主户贪婪,直接将这些带佃的耕地吃掉,惹起官司。

    实际宋朝隐田再不整顿的话,也有很大危机了,不是两百多万顷耕地,这些在册的耕地当中,还包括学田屯田职田这些官田,此外女户(家无男丁)、烈士、寺观、官户的耕地也不用纳赋税,将这些耕地除去,还有多少纳税的耕地在册?

    而且这种制度也同样引起了无数耕地的官司,比如彭员外,如果将他的耕地放在他侄子的名下,则不用纳税了,但为什么不放?不敢,万一吃掉了怎么办?

    不说叔侄了,就是兄弟也互侵吞对方的耕田!

    连王巨在边境的华池县,还处理了几十起耕地官司,就不要说郑白渠这一块了。

    于是王巨让历史倒退,恢复到唐初的举措,将这些灌田一起作为永业田,是你个人的,死后也由你的后人继承,但不得买卖,就是卖了你家还是这么多地,一年还得交那么税!至于军士的田同样如此,朝廷不让他们纳税,但其本人不得将其耕地卖掉。即便卖掉了,朝廷也不会承认其交易的合法性。

    如果在外做生意的,实在无法经营,准许其让外人租种,但也不许买卖。

    这是一种倒退的做法,即便唐朝执行此法,还没有阻止耕地兼并现象。

    然而阻一阻,能拖一个三四十年。这三四十年内,宋朝还没有办法将西夏弄得差不多的话,危机就来了。那时无论卖不卖一个样!

    因为灌区达到八个县,必须要朝廷同意。

    两人将奏子写好,用快马送往京城。

    外面的指使继续在喝着酒,有的议论分田的事。

    不是王巨分给各指使小册上的分田,那个现在还是保密不能说的。

    他们议论的是那些营今年能分到田。

    大约会有四十营左右官兵能分到田吧,实际多数保捷军家乡也有耕地,不过多数军士耕地数量少,而是地也瘦,真正好人家,还能发配到保捷军吗?能发配到保捷,那也会捞一个都头或者指使的什么。

    所以那一营能先分到地,那一营军士家属就会过上好日子。

    可能多数指使并不指望自己能分到的那点耕田,当然,有比没有好,但手下家属衣食无忧,他们也会高兴。这是士气重要根本之一,没有士气,万一上了战场,那就是送死的,在战场上越怕死就越死得快。

    “这个主意很不错,就恐占不长远。”侯可说道。

    “那是,实际它等于是唐朝起初的府兵制度,至于占不长远嘛,我也没有指望它能占长远。”

    “为何?”

    “如今官家奋发向上,如果这几十年内西夏还没办法解决,那就如同老子所说的那样,盛极必衰,即便后面几代人君继续保持,久而久之,大家也不抱希望了……”

    后面的就不说了,那时宋朝就开始正式走得衰败。

    侯可挠了挠脑袋,道:“尽职吧,子安,还有几天就要开始了。”

    “也不能拖了,再拖冬小麦就会误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