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〇一章 十条罪(第3/4页)  暗黑大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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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这种心理,他迟迟没有动手。

    但两人的变化,终于让他开始了真正的变法。

    科举只是一个改革,不能算是变法。

    忽然吕诲打了鸡血,上书王安石十条大罪。第一罪,嘉佑时,因开封府争鹌鹑公事不当,御史催促谢罪,傲倨不从,这是对领导不尊敬。

    第一条就操蛋,那么你对领导尊敬哪?

    第二条,王安石把辞官当成行为艺术,在英宗朝时,“有山林独往之思”,等到“陛下即位”,“自知江宁府除翰林学士”,居然屁颠屁颠地来上任了。这就是对前任领导不尊重而对后任领导极尊重,这是“见利忘义”,是“好名欲进”。

    这一条更操蛋,夫子说的,君明则出,君暗则隐,王安石是君明则出,也不能点出来哪,赵顼能高兴吗?况且还有富弼呢。

    第三条,王安石居然给小赵上课时想坐下来讲,他到底想干什么?“将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真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

    帝师是坐着讲还是站着讲,官员早就说明确了,司马光也坐着讲过的。这一条翻将出来,司马光何以情堪哪。

    第四条,王安石上任以来,“事无大小,与同列异议”,如果事情做得很好,就把美名自己要了。如果发生了什么错误,就把责任归到领导那里,让老大当冤大头。

    事实是其他三个老大是苦病老,议都没得议,何来异议?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第五条,王安石判案简直是随心所欲,“与法官争论刑名不一”,比如那件阿云案,王安石就“挟情坏法,以报私怨”。

    这又是没影子的事,难道王安石与那阿云有一腿,或者报那一个怨?司马光?两人现在不是没有翻脸吗。

    第六条,王安石“初入翰林”,就“称弟安国之才”,请小赵赐王安国进士。对人“小惠必报,纤仇必复”。当上参政以后,则“卖弄威福,无所不至”,有小人“奔走门下,唯恐其后”,阴结朋党,“怙势招权”。

    王安石是赐了进士,然而条例司现在只有两个官员,一是小苏,二是吕惠卿,吕惠卿不好说了,但小苏进了条例司,难道也是奔走门下?

    第七条,宰相不视朝,王安石任意“逐近臣补外”,“意示作威,耸动朝著”,以“专威害政”。

    王安石是逐近臣补外,可其他几个宰相得视朝啊,其他三人病老苦,王安石比吕诲更苦逼,当真中书里不做事吗?

    第八条,王安石气死了唐介。他联想道:王安石能气死一个,就能气死第二个,如此下去还了得!

    第九条,王安石鼓动章辟光“进危言以惑圣聪”,“意在离间”,“朋奸之迹甚明”。

    这一条就更奇怪了。

    当年赵曙在闹濮仪,高滔滔与赵顼都不大认同,赵曙闹得越欢,内宫反而越团结。特别赵顼带头,兄弟三感情好,与两个太后关系也不错。因此两个太后对两亲王也十分重视。前年赵顼继位。

    著作佐郎章辟光上书,岐王赵颢也渐渐年长,不适宜呆在内宫,让赵顼最好将赵颢迁于宫外开辟王府。这也是好心话,沾到这个皇权,不要说兄弟了,即便父子也往往会反目成仇。

    然而高滔滔大怒,认为章辟光是在离间赵顼兄弟。赵顼为了让母亲高兴,便派人将章辟光抓到大牢里关了起来。实际赵顼也不想处理章辟光,但母亲在气头上怎么办?这一拖拖了两年多,赵顼看到母亲气早消了下去,也将这件事差不多忘记了,于是将此案交给中书审问。

    王安石看了一下案情,立判章辟光无罪。

    本来就没有罪吗,即便说错了,人家也是为了赵顼好,为了宋朝宁。

    但正是这个案子引起了吕诲恼火,他坚持章辟光有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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