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1章 自曝(第2/5页)  暗黑大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村的百姓应当很不错了。

    但有的亭长不识字,或者才能有限,能胜任亭长,未必能胜任镇长,这就需要各市官员考察,实际抓住了一个任免权,也等于抓住了上面对下面的领导权,这也是一种上与下的中庸。当然,也回答了黄良的担忧。

    “镇长如果能胜任两任,各市官员必须优先考察,以做提一步的提拨与重用。如果能胜任三年,则必须重用之。其职责与各亭长一样,只是规模变大。然后再到市,每个安据点皆置一市。至于一些小型安置点,则是两到三个就近合并,成为一市。每市户数必须在三千户以上,上者不限。各市置六曹副官,衙前差役胥吏的比例不得超出下面户数的百分之一。若是情况特殊,可以向路提出申请,但也不得超出五十分之一,以减少百姓的负担。各市上面就是路,路也置六曹官与衙前差役,比例不得超出下面户数的三百分之一。余下可以仿照我朝制度。”

    至于各市各路的官员任命,王巨就没有再说了。也不是一定非得让王巨来任命,就是王巨现在也没有考虑清楚呢,要不要交给朝廷来授命?

    而且王巨也耍了一个滑头,宋朝路编置下面是州县,让他变成了市镇村三级制度。

    名字不一样,编置不一样,制度也不一样,就可以避一些嫌了。

    “但现在来不及啊。”刘绍先道。

    “现在亭长选举可以成立起来,各市官员任命,则在各个管事中挑选优秀人才,担任临时官职,再由这些临时官员挑选合格的镇长,先将百姓管理起来。”

    “这样也行,”大家点头道。

    “然后我再说其他,首先说宗教,百姓需要信仰的,因此需要宗教。不过得对宗教做一些限制,合法的宗教只能是佛道二教。其他宗教一律不得推广。但道士与和尚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姓户数比例的千分之四。每个道士和尚可以拥有一顷观田或寺田,可以免其赋税,但不得超过这个面积。也不得接受百姓捐献的任何田宅,否则就要强行其还俗。退还田宅,但可以接受百姓其他形式的香火捐赠。另外,无论道士或和尚,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百姓有病不医,欺男霸女,敲诈勒索,教人自残,颠覆官府国家。秘密聚会,强行控制教徒,攻击别的信仰,教人破家荡产去赡养自己,各种淫祭以及残忍祭祀,否则就定为邪教分子,重则斩杀,轻者黠字流配。我要的是真正教人向善的宗教。”

    不一定佛道就是好的宗教,就象王则的弥勒教,那就是宋朝典型的邪教。而非是什么农民起义。

    但王巨在这里强调着重了一个攻击性,这是预防未来的,西边已经开始圣战了。而且还打胜了……

    另外就是防止大和尚们过份贪婪,赚香火钱没关系,但别参与到兼并中。

    “这个还真要重视,”陶青说道,因为下面已经有了自发的各种各样的宗教,这是堵不住的,不如主动疏导之。

    “希言,明年财政能缓一缓,抽一点钱帛。各市皆兴修一寺与一观,从中原再请一些愿意弘扬佛法道法的真正的道士与和尚前去。让他们将百姓的宗教观念引向正确的方向。”

    “好。”

    “然后我再说赋税,先说两税。富田之所,两税比例是十抽一,但不得超过这个数额,也不得有各种变相的摊派,违反者,立即罢免其职位。中田之所,两税比例是二十抽一。下田之所,免去两税。如若缺粮,由官府与商贾共同购买之。商税仿照我朝过税与往税,一市之内,任何商货,只抽一次过税与往税,不得以任何形式反复抽税。一路之内,抽两次过税,全境之内,抽三次过税。”

    “茶酒盐矾如何之?”陶青又问。

    “征商税,不得专榷。”

    “如果朝廷更改呢?”

    “形成惯例,况且是海外,即便以后朝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