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50章 张睦(下)(第1/4页)  暗黑大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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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睦回想了一下,那次殴斗,李二郎手下确实有一个家奴,被他狠揍了几拳,似乎揍得不轻,是扶着回去的。

    不过打得脾脏破裂,张睦也不信哪。

    就是脾脏破裂了,为什么当场不吐血?

    这中间肯定有蹊跷,而且杭州府尹是文彦博,一旦进了杭州府衙,那就不好办了。

    几个衙役见张睦久久不下船,站在岸边大声喝喊:“张睦,你杀了人,难道想拒捕吗?”

    也只是喊喊罢了,不敢真的上船来抓人的。

    其他人劝张睦,立即乘快舟离开杭州吧。张睦想了想,却摇起头。

    今年不是前年,前年不怕闹得大,但今年就不行了,毕竟王巨已经回来,进了中书。

    他就吩咐手下副手苏子永,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利用这么多年的贸易所拢来的人脉,暗中调查这件事,一方面立即派人快马去京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甚至李二郎父亲李赫以前与船队贸易往来的种种,一一禀报给王巨。

    吩咐完,他立即下了船。

    有两个结果,一人确实是他打死的,但也是失误,就算文彦博有意为难,顶多一个黠字流配,况且不是他们先动的手,那么王巨暗中照拂之下,吃几年苦,就平安释放出来了。

    二,人不是他打死的,而是另有蹊跷,也不指望文彦博公正判案了,这时候就需要王巨在暗中帮助他讨一个公道。

    然而他拒捕,可能会引起他都想不到的后果。

    所以张睦做了这个选择。

    他被衙役带到公堂,文彦博似乎也没有为难,更没有喝令衙役笞杖,只是温和地问了事情经过。

    张睦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文彦博又派衙役将秀秀带上公堂,再次询问。

    并且衙役又找到了当天围观的两个路人。

    人确实是张睦打的,但是不是张睦打死的,文彦博就让忤作验尸,结果确实是脾脏破裂而死。

    文彦博这才大怒:“你们这群海商们。个个胆大妄为,前年公开殴打朝廷命官,现在仅是因为一点口角,便当街行凶。”

    喝完。还未等张睦反应过来,便下令,将张睦拉出去弃市。

    实际古代对死刑是无比的慎重,以为是刑之极也,因此唐朝创立了三覆五奏法。不一定是三与五,不过对于死刑施用前,必须要中央官员多次覆理,皇帝批准,才可以执行,以防发生严重的误判,同时又延伸出临刑称冤,也就是斩首时犯人喊冤,刽子手马上得停止执行死刑,因此唐朝死刑犯比较少。非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不多,而是执行死刑太繁琐了,因此往往能不判死刑,官员就尽量的改用他刑。

    但这个制度在宋朝渐渐废怠,往往顶多只有一覆奏,皇帝很少过问,而是直接交给了三省、刑部与大理寺覆奏。不过对于死刑事判决,大家还是很慎重的,并且在死刑犯临刑前,允许犯人好吃好喝一顿。与亲人见面,当众宣读犯人罪状,不搞秘密判决,不得用东西塞住其嘴巴。以便让犯人说话,如果是冤枉了,犯人可以大声喊冤,那么这时候就得立即停止死刑,递申提点刑狱司重新审查。

    另外多是秋后黄昏行决,准许其家属将尸首领回去安葬。若无亲属,官府必须给予体面的安葬。还有迂腐的官员,在死刑犯临刑前,请和尚来念经祈福……

    所以王巨在郑白渠斩首了几名胥吏,虽然用了有大量军队在此,执行的是军法,依然引起了喧然大哗。确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王巨这样的举措,是违反了宋朝律法制度。

    当然,他在庆州、广南与大理的不算了,那是战争,战备区,可以便宜行事的。

    不过在泉州,王巨同样遵守着宋朝的制度,并没有逾越。

    现在文彦博也算是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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