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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修养人”比较可靠。虽有少数属于“同志”的

    “工作修养人”,也是经他再三考虑不致做“小报告”的人。

    在财务上,会计室与第四组生产部门的会计股是严格分开的。会计室属军统局

    会计处,它的职责是要按年度预算逐月向上报核决算。第四组的会计股则掌管大小

    13个生产单位的财务,不向上报销,由周养浩自行支配。所以狱中生产就等于周养

    浩个人自办的企业,尽量剥削“修养人”,以饱其私囊。其生产营利的门路有如下

    数种:(一)复活工厂:集中营内设有铅印、石印、雕刻、糕点、缝纫、草鞋、布

    鞋、卷烟等8 个生产单位,统称为‘复活工厂“。”修养人“充当生产工人,每人

    必须参加一种甚至数种劳动,计件给以为数极少的报酬,名叫”赏与金“。全月所

    得最高的”赏与金“在当时仅可买到一斤ròu,一般的只能买点肥皂、草纸等日用必

    需品。复活工厂所获的利润却不小,其中以铅印与卷烟的营利为最多。它所产的”

    四一牌“香烟畅销贵阳、重庆等地。

    (二)商业:开设“正谊商店”与“四一合作社”两个商店。“正谊商店”开

    设于息烽县阳朗坝正街,自建铺面楼房三大间,为全坝之冠。派员由重庆、贵阳等

    地运来的日用百货、布匹及官价盐巴等均以高价售给当地农民。“正谊商店”是对

    外公开营业的,收用当时通用货币。“四一合作社”设于集中营围墙内,除售百货

    外,兼营糕点、烟、酒、冷菜等食品,营业对象是“修养人”和“工作修养人”,

    售物不收通用货币,只收“代用券”。

    (三)煤炭厂:集中营附近曾开一小煤矿,挖煤自用。又设有炭窑数个,每到

    秋季就派人外出,到处砍伐青冈树,烧成冈炭,到严寒时运至贵阳待价而沽。

    (四)农场:除种蔬菜供食外,并饲养鸡、鸭、猪等数百头,每届年节就用卡

    车运往贵阳、重庆等城市出售。

    (五)汽车运输:这是经济来源的最主要、最大的一个部分,直接由周养浩的

    小舅子郑文松掌管。有一部大卡车是以押送“修养人”为名向军统局请求拨来的。

    其他的车,均是以拦截过往的货车,进行非法检查后扣押使用。经常在外日夜进行

    运输的有四部大卡车,除代运走私货物收高额运费外,多半自运生猪、菜油、粮食

    等到大都市出售。这些生猪、菜油、粮食的来源,是由周养浩特别指定的警卫人员,

    到四乡向农民平价收购。愿卖者,就自行送到集中营;不愿卖的,到夜间又派上两

    三个彪形大汉的警卫,持qiāng逼购,不卖也得卖。四乡农民,被搜刮得一贫如洗;食

    无粮,灯无油,圈无猪,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六)发行“代用券”:集中营的“修养人”和“工作修养人”不能持有通用

    货币,可能是为了防范“修养人”越狱逃走。集中营自行发行“代用券”,分为1 、

    5 、10、50、100 元五种。凡“修养人”人营,首先要把所带现金全部缴出,换以

    “代用券”。发给“修养人”的“赏与金”和“工作修养人”的津贴,都是“代用

    券”。只有军统分子的自由人才能持有现金。凡“修养人”人营时带的现金,或变

    卖金银首饰、手表等的现金,以及个别“修养人”由亲友转送来的现金,均必须换

    成“代用券”在营中使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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