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次,活遭罪。”
沈慕古拍了拍黄冬华的头:“放心,死不了,这脚盆国丧尸来来去去也就这几招,自打周春雨副部长给他们下了个套,那些捕食者就再不敢靠近据点了。”
黄冬华吃完了包子,舔了舔油乎乎的手指:“不是说就留下了捕食者的一条胳膊吗?又没打死它们。”
沈慕古道:“就是丢了一条胳膊,也够捕食者受的。你没听过一句话,叫越聪明的人越怕死?那捕食者脑电波极强,显然非常聪明,它可轻易不舍得让自己受伤,所以你看,如今它们老实得多了,连面都不敢露。”
黄冬华扭头看了看躺在集装箱内,正裹着睡袋睡得香的崖山众人,悄声嘀咕道:“我就怕倭奴丧尸夜袭。电影电视里,打仗打到夜晚,总会来场偷袭的。大家都在睡觉,每个据点只有少量人在警戒,万一倭奴丧尸趁着黑夜摸上来……”
沈慕古嘿了一声:“傻孩子,有她在,倭奴丧尸偷袭个屁啊。”他伸出手指,指了指集装箱顶:“那个谭樱不用睡觉,她的脑电波能感应到我们据点四周300至400米范围内一切丧尸智尸的动静。尤其像捕食者,它的脑电波越强大,越容易被谭樱感应到,这简直和在黑夜里举着一个火把一样,就这还搞什么偷袭?”
黄冬华嘿嘿笑着挠了挠头:“沈叔叔你先睡一会儿吧,我先来值夜班。”
黄冬华抱着枪靠在射击孔后面,突然听到背后有一阵响动,回头一看,却是王比安不知何时从上面的掩体下来了。
王比安在唇边比了个静声的手势:“谭阿姨让我来睡觉,我睡不着,和你一起值班吧。”
王比安和黄冬华靠在射击孔后面,传递着一个保温杯里的热姜汤提着神,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
据点四周。围着密不透风的本土丧尸,它们个挨个地挤在一起,不让任何一只倭奴丧尸通过。本土丧尸排列得是如此密集,黄冬华几乎看不到堤岸,但是。他却能听到一阵咀嚼声。
倭奴丧尸正在吞噬本土丧尸的咀嚼声。轻微,却又从来不停止,密密麻麻,犹如春蚕食桑悠落下来,照亮了据点四周的密密麻麻的丧尸群。
照明弹,还有探照灯,其实仅仅只起到安慰作用,用来安慰人类天生的对黑暗的恐惧,因为仅从外表观察,倭奴丧尸和本土丧尸全是一个样,双方都是黄种人,一样的破衣烂衫,一样的龇牙咧嘴,一样的脱水腐烂,如果不是倭奴丧尸会攻击本土丧尸,它们完全可以悄无声息的借着本土丧尸的掩护,穿过整个防线登陆。如果宙斯盾上的智尸聪明一点的话,它完全可以打枪的不要,悄悄的进村,那时,招宝山防线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话虽如此说,王比安和黄冬华还是趴在射击孔口,努力向外张望着,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咚一声响,王比安的胳膊肘不小心撞到了一件“大家伙”。他扭头一看,却是一杆外形很拉风的狙击枪。
王比安奇道:“这枪哪来的?”
黄冬华道:“这是国产m99式12.7毫米大口径狙击步枪,周春雨叔叔送来的,给我们用来狙击远处的智尸的。周叔叔说,这枪是从陈唯刚新提供的几个海军弹药库里找到的。总共只有4挺,专门送了一挺到咱们据点里。”
王比安兴趣实足地抚摸着狙击枪,他玩cf时,对狙击枪超喜欢,这时摸到真家伙,就有些放不下手。他正把玩着,突然问道:“这大口径狙击步枪原本是反装甲、反器材武器,出现在海军弹药库实在是太不合理了吧,给陆军用还差不多。”
黄冬华打了个哈欠:“我也这样问过周叔叔,他说东海舰队在参加亚丁湾护航任务时,发现针对索马里海盗的小艇时。用舰炮、重机枪容易误伤,反而是用大口径狙击步枪最合用,只要一枪,就能打掉发动机,让海盗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