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4章 立即给他生猴子(第2/3页)  重生八零:农门弃妇是大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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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云努努嘴,“我又没有小狗子,有啥好的?”</p>

    世文说咱们可以一起养一条啊,“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狗子,白色的,黑色的,还是土黄色的?”</p>

    “我喜欢大花狗。”素云淡淡的说。</p>

    世文说那敢情好办,“等到来年开春,狗子都开始带崽了,咱们镇上不知道会有多少小狗崽子出生。纯色的不好找,这种花花的杂色的,多得很,我给你挑一只最好看的。”</p>

    素云说才不要。</p>

    “那时候我就搬到县城里去了,我给自己买条宠物狗多好,那东西吃的少,又会讨人开心,干嘛要在这里跟你一起养狗?”</p>

    世文说真狠心,“搬走了就觉得自己不是这里的人,一点留恋的心都没有。”</p>

    素云说留恋个锤子,生命那么短暂,时间那么飞速,当然要把每一天都留给最新鲜的地方,留给最新鲜的事情,留给最新的人。</p>

    正所谓:“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p>

    “别诗酒茶花了,我袋子里有红豆,你快洗点泡水里,咱们明天早晨蒸红豆馍馍吃。”</p>

    素云没怎么吃过红豆馍馍,也不知道这东西是怎么做的,但是她很好奇,过年不应该是吃饺子吗,为啥要吃馍馍?</p>

    世文看着她,突然背过身去,偷偷的笑了。</p>

    他说,“因为红豆馍馍是甜的,因为红豆是最相思的。吃到红豆馍馍的人,一年都会红红火火的,甜甜密密的。”</p>

    素云努努嘴,拉倒吧,多大的人了,还信这种说法。</p>

    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把红豆洗了,然后放在盆子里泡着。又担心晚上温度太低,会让红豆结冰,所以把盆子又端到了火炉旁边。</p>

    世文看在眼里,喜上心头。</p>

    等到明天早晨,他就可以早早的来素云这里,帮着她一起蒸红豆馒头,还可以活点玉米面粉和小麦面粉混合在一起,整点软软的假窝头。</p>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可以一整天都在素云这里,和素云一起过除夕,看春晚,守岁。</p>

    “牛大强兄弟俩,在你那里怎么样?”素云望着开开心心吃肉的小丫,突然想起她那两个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哥哥们。</p>

    “挺好的,勤快能干,人还还聪明,眼睛活,脑子灵。”</p>

    世文很是感慨,“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两个孩子,在抗起生活的重担的时候,竟然也能这么靠谱。”</p>

    素云也很感慨,“明天让他们俩来我这里吃饭吧,我包顿饺子给他们吃。”</p>

    虽然跟他们的父母关系不怎么好,但是斯人已逝,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再说了,大人之间的事情,跟孩子又有什么关系呢?</p>

    终究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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