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李四(第1/2页)  苏律师,我把龙首偷回来,犯不犯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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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不断流逝,苏君又为几位网友提供了法律援助。

    苏君看了一下时间,已经九点了,于是说道:“现在是晚上九点,直播的第二个环节结束,没有被回答的朋友可以明天再来。”

    “下面开始第三个环节,法律普及,等会我讲完法律后,大家伙又什么疑惑都可以提出来,我负责解惑。”

    “好的苏律。”

    “又到了每晚的普法时刻,想一想就激动啊。”

    “今晚又会有什么普法案例呢?”

    “我有预感,苏律师今晚可能会放大招。(若是没有当我没说)”

    ......

    苏君的老粉顿时兴奋了起来,不断的打字留言,他们可是期待已久啊。

    原本这个世界的普法直播非常垃圾,让人食不下咽。

    那些给老百姓看的普法节目,讲的枯燥无比,而且还净整些不接地气的法律,比如什么公司法。

    难不成还指望全夏国十几亿人民都能开公司啊?

    特别是普法节目中,关于法律中的那些生涩的专业词,那些主持人连解释都不解释,这又让群众如何知道法律的概念,做什么会触发法律?

    可以说那些普法节目是完全脱离了群众,一点不接地气。

    这也就导致了那些普法直播的直播间人气非常低,根本没有多少人看,最多几十人。

    这等枯燥乏味的念法律条文简直能让人睡着,对此苏君是无尽的吐槽。

    要是来听念法律条文,那还不如直接买本法律大全来看,更能打发时间。

    所以苏君直接就做出了改变,将前世那些生动有趣,幽默诙谐的普法直播模式带了进来。

    这也让他吸引了不少粉丝,每一个都是坚实的铁粉,每晚都会来看他的直播。

    “咳咳。”

    苏君干咳两声,面色严肃的说道:“我有一个朋友,他叫李四。”

    “哈哈哈,又来了又来了。”

    “俺李四又回来了。”

    “张三:为啥总是李四,不提提我呢?”

    “李四已经犯下多少罪孽啊,求放过李四,改换张三吧。”

    “我有一个朋友系列之李四犯罪记,欢迎收听。”

    ......

    苏君还没有正式开说,直播间内的老粉们就激动的留言刷屏,这让那些新粉丝和网友看得咂舌不已。

    不就一个普法直播吗?

    有什么好看啊!

    至于这么激动兴奋吗?

    苏君没有搭理粉丝的激动,也没有理会网友们的不解,自顾自的说道:

    “有一天,李四和一位女网友相约在酒店开房,两人情不自禁的发生了关系。”

    “随后李四强迫那位女网友摆出特定的姿势,遭到那位女网友的拒绝,并报了警。”

    “李四事先明明和她约好的,事后却被判了刑,被以QJ罪的名头入狱三年。”

    “嘶,今晚的李四又多了一个罪名,QJ犯!”

    “李四:我也太惨了,下次能不能换张三啊。”

    “苏律师,李四和女网友是相约自愿发生的关系啊,怎么会被判处QJ罪,导致入狱三年呢?”一位网友提问道。

    “这个判决自然是合理合法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跟妇女发生关系的,就构成QJ罪。”

    “第一次是情不自禁的发生关系,不构成QJ罪;但第二次,李四遭到了女网友的拒绝,强行与女网友发生关系,这时候就构成了QJ罪,自然会被判刑。”苏君笑着说道。

    “苏律,那男方怎么能知道女方是真的不愿意还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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