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黑暗可以适应,有的东西却无法适应。
首先来攻击他的,既不是猛兽,也不是毒虫,而是蚊子。
这里的蚊子多的可怕,比起家里那种独来独往的蚊子不同,它们吃饭都组团,十几二十个聚成一群,一齐嗡嗡叫时恍如雷鸣。
今天它们迎来了一顿美餐,人皮比牛皮、猪皮、狼皮都要薄都多,它们只要叮上去就能戳穿。
“啪!”
江言扇了自己一巴掌,几个小生灵被他杀害了,但他也感到一阵疼痛。
嗡嗡声还是不停,蚊子是大兵团作战,注重战略布局,几个小小的牺牲是必要的。
偏偏今天很热,江言穿着短袖短裤,所以他现在感觉自己要被蚊子吃掉了。
“他娘的,” 他想,“我不是被老虎吃掉,也不是被毒蛇咬死,而是被蚊子啃了,这太屈辱了!”
他开始撒腿狂奔,企图用拉风的方式驱蚊。
这个方法是有效的,当耳边有风声响起,嗡嗡声立刻消失了,这不是掩耳盗铃,蚊子大概没法停在移动的物体上。
在黑暗中,江言看不到那座孤峰了,但他心中记着方向,他在朝那个方向飞奔。
假如他一直这样跑下去,用不了半夜他就可以赶到那座孤峰。
然而,他并不是长跑冠军,因此他不得不停下,在他跑了十分钟之后。
尽管只有十分钟,他也累的气喘嘘嘘了。
“我的歇一歇,” 他想,停下了脚步,“我很久没这样运动过了。”
然而他一停下,蚊子便立刻聚了过来。
他感到一股怒火在胸腔里燃烧,他开始与蚊子搏斗。
他不断的拍打着身体裸露的部位,从脸上到脖子到胳膊到小腿。
然而,双手难敌千蚊,当他打脸的时候,腿上立刻刺痛了。而当他又去打腿时,胳膊也痛了。
“杀了我!” 江言近乎疯狂的想,他恨不得自己是千手观音。
“啪啪啪啪!”
在寂静的原始丛林里,这样响亮的声音可不多见,于是几头野狼围了过来。
事实上,整个东亚大国,有野狼的原始丛林已经不多了,龙虎山有幸是其中之一。
有幸个屁,假如让江言看到这句话,他会这样说。
因为,他看到几点绿光,在黑暗中一点点逼近过来。
“色字头上一把刀,” 他望着那几点绿光,“这句话果然不假。”
他不再与蚊子搏斗,那些刺痛被他忽略了。人就是这样,喜欢顾此失彼。
否则他此刻也不会在这里。
“嗷!”
野狼长嚎一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跑!” 江言告诉自己,肾上腺素早已拉响警报,他开始飞奔,后背的冷汗涔涔而下。
狼是聪明的动物,它们的进攻比蚊子更有战略性,它们选择钳形攻势,左右包抄而来。
事实上,即便有肾上腺素帮忙,江言也终究只是个普通人,在群狼的追逐下,他逃不了多远。
“嗷!”
一只野狼长嚎着,将他扑倒在地 。
“嗤啦!”
江言感觉背心被扯烂了,整个后背火辣辣的痛,那是狼爪的战果。
另一头野狼冲过来,把他撞得翻了个身,他感觉肋骨剧痛,不知道是不是断了。
江言身形高大,在逃跑失败以后,他还试图和狼搏斗,但其结果不言而喻。
野狼不会废话,在挫败了他两次可怜的进攻后,直接咬向他脖颈。
狼吻落下,江言感觉脖子一麻,紧接着,他听到一声巨响。
“砰!”
是双管猎枪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