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点,雄仔和阿根一起来找林枫了,他们都调整了状态,精神饱满,眼里闪烁着火热和一些恐惧。
这种眼神林枫最能体会了,因为林枫第一次跟看哥和东子去火拼的时候,就是这种心态,期待,热血澎湃,又带着紧张和恐惧。
“怕不怕?”林枫拍了拍他们的肩膀。
雄仔:“不怕!”
阿根:“有一点怕。”
相比起来,林枫更喜欢阿根的老实。
“说不怕是假的了,我第一次跟看哥去砍人的时候,我也怕,但怕不代表就吓尿了,当你见到血,反而什么都不怕了,就想砍翻眼前的一切敌人。”林枫笑着。
“打架是项技术活,第一你胆要足,第二你眼神要贼,第三就是手脚要快。只要你做到这三点,就只有你砍别人的份。”林枫传授着经验。
他们两个大力点头,林枫满意点点头,就带他们上车了。
夜色弥漫,空气清凉,暗月淡光,只是浑水摸鱼的好时候。
林枫布置的是郊区一处老工厂区,已经报废,周围都没什么人家,林枫叫东子的人埋伏在这里,等到合适的时机,检验雄仔和阿根的胆气和实战能力。
林枫要的是心腹,也是战将,除了忠诚之外,还要有胆量和实力。
“看到没,那个报废老工厂,是外地社团的根据地,也是我们狼头的对头,里面藏着十公斤粉,你们两个现在悄悄摸过去,里面大概有十个人的样子,现在是半夜,他们精神都不好,你们过去把他们先做了,然后再打信号,我带着兄弟后面跟过去。”
林枫望着他们两人,沉声道:“现在我最后问你们一句,敢不敢干,敢的话就干,不敢的话我自己去干。我是觉得你们两个不错,才把这个立功的机会给你们。”
“不敢,没信心的话,就说,枫哥不会看不起你们。不过以后就要慢慢熬了,机会并不是随时都有的。”
林枫等着他们的回答,给最后一次反悔的机会。
敢与不敢,说得轻易,但做起来就是天与地了。
他们两个不同林枫,林枫当初选择是很决断的,义无反悔,干干脆脆,看哥一说,林枫就毛遂自荐了。
因为林枫拼搏是为了报仇,林枫有无限的动力。但雄仔和阿根不同,他们两个没有林枫的包袱,他们可以慢慢地熬,不用这么拼。
如果林枫像他们一样轻松,林枫也绝对不会这么拼的,甚至林枫根本就不会出来混,不会过这种刀尖跳舞的生活。
其实他们会选择做这种冒险的事,很大一部分是被林枫忽悠的,年轻人最容易冲动了,被一个崇拜的人一忽悠,就什么都不管,赴山蹈海在所不惜了。
在古代打仗的时候,每次出战之前,就要喝一碗壮行酒,再由元帅高谈煽情一番,为的就是挑起士兵的热血,最大效果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力争取胜。
林枫不是元帅,只是一个小头目而已,为了上位,林枫不惜忽悠小弟冲在自己面前,为自己挡刀挡箭。
林枫相信这种事情是每个头目必修的课程,就是看哥,也这么做过。特别是梁健,他更是此中高手。
“敢!”阿根眼里流露出坚定。
“有何不敢!”雄仔也咬牙狠声道。
“很好,那就去吧,祝你们一战功成!”林枫给他们送来两把西瓜刀,然后推他们下车。
他们经验不足,并没有发现,其实这两把西瓜刀是没开锋的,根本砍不伤人。
从他们的脚步,林枫很清楚地能看到,他们在害怕,两条腿都在打着摆子,俯身摸着夜色慢慢前行。
在他们身上,林枫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一时间倒有些痴了。
他们进去不久后,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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